2022年12月2日定西市生態環境局擬審批建設項目公示 | |||
項目名稱: | 隴西縣南河流域(張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與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 擬批準公示日期: | 2022-12-2 |
建設地點: | (略) 隴西縣鞏昌鎮南河 | ||
建設單位: | (略) 生態環境局隴西分局 | 編制單位: | 甘肅 (略)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建設地 (略) 隴西縣鞏昌鎮南河,起點為南河張家坪橋上游700米處,項目沿南河向東,終點至渭河入河口,項目總投資3863.*元。項目總治理長度4.65千米,建設內容包括總面積*平方米緩沖帶修復,其中水位變幅區生態修復12.*平方米,*域緩沖區生態修復17.*平方米(含緩沖帶強化措施 *平方米),此外,建設生態護坡5540米,生態護坡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為4級小型工程。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項目采取灑水降塵的方式進行降塵,車輛運輸砂料要遮蓋防護,減輕污染程度并縮小揚塵污染范圍,有效減緩對環境的影響。 2.廢水。項目在施工場地設置1座防滲沉淀池,容積為10m3,施工機械沖洗廢水排入沉淀池進行沉淀,沉淀澄清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混凝土養護廢水全部蒸發損耗,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廁。 3.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夜間施工,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等措施,從源頭上降低噪聲排放。 4.固體廢物。 河道清淤產生的淤泥經干化處理后用于綠化覆土,不外排;河道內清理的生活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清運至隴西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拆除建筑垃圾經過分類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運往當地城建部門指定地點處理。 5.生態環境。施工完畢后對施工營地 (略) 等臨時占地及時平整和恢復,植種綠化。 | ||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 (略) 生態環境局 | 電話: | 0932-* |
郵箱: | *@*63.com | 郵編: | * |
通訊地址: | (略) 安 (略) 9號 |
公示期:2022-12-2起(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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