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工業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 (略) 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9]31號)、國土資源部39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及《江蘇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略) 決定對下列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掛牌出讓,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的基本情況及開發建設要求
編號 | 地塊座落 | 面積 (?O) | 產業類型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次) | 出讓年限 | 地塊狀況 | 開發建設要求 | |||
容積率 | 投資強度(萬元/畝) | 綠化率 | 建筑系數 | |||||||||
2014-G-38 | 新豐鎮同豐村 | 3949 | 通用設備 | 58.85 | 11.77 | 1 | 50 | 凈地 | ≥0.7 ≤1.2 | ≥190 | ≤13% | ≥40% ≤55% |
說明:1、上述交易起始價不包含代征費用、契稅、耕地占用稅、 (略) 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等政府其他部門、單位收取的規費(稅);
2、本次出讓地塊已辦理用地預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參加競買,且報價不得低于預申請承諾的價格,否則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掛牌競得人自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江蘇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辦法(試行)》的規定期限內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工業項目審批、核準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兩項文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自然終止,所支付的保證金按50%予以退還。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人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三、競買申請辦理:
有意競買者于2014年12月29日8時30分至2015年1月5日18時內,自然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憑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委托代理人憑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略) 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申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參加競買。逾期不接受報名。
四、公告、掛牌時間和地點
1、公告時間:2014年12月9日8時30分至2014年12月28日18時。
2、掛牌時間:2014年12月29日8時30分至2015年1月7日15時。
若在掛牌時間截止前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報同價或另有要求加價的,則按拍賣規則進行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3、報名、報價、掛牌地點: (略) 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 (略) 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
聯系電話: 0515-(略) 聯 系 人: 朱女士
六、其它
未盡事項按國土資源部39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及《江蘇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略) (略)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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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