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報價(需注明單價、稅率以及價稅合計金額)為包含一切費用的包到價、報價廠商須按要求填寫報價產品制造商全稱。二:資質要求:制造商應提供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合格證、第三方檢驗報告)。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滿足報名及技術要求,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供應商需提供證明其報價產品為所報制造商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合格證、第三方檢驗報告),滿足報名及技術要求,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三、售后服務:及時響應,保證在交貨時提供生產廠家供貨證明,嚴格按合同規定發貨至指定目的地,保質期內因各種原因在此的損壞,由供貨商無償予以更換。四、供貨時間規定:下達中標通知書并簽訂合同后10日內 。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銀行匯款或商業匯票,不提供預付款。(2)付款期限:貨到合同約定地點經買方驗收合格入庫后30個工作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掛賬結算,貨款12個月付清(其中10%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結束后60個工作日內付清)。六、運輸方式:公路運輸到指定地點。七、交貨地點:大同煤礦集團地煤姜家灣礦庫房八、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10日內九、包裝要求:中選單位按交貨期供貨,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嚴禁性能抵觸、互相影響的貨物混合包裝,包裝的容器應與被包裝貨物體積相適應。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需簽訂《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十一、中選方案:按項中選。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 平臺業務 3-6 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 平臺業務 6-12 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 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 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 個 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36 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 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二級公司監督電話:0352-*晉 (略) 電子監督有限:*@*63.com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大同煤礦集團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