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相關規定,現將南昌市南昌縣洪州大道以北、河洲路以東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報告公示如下:
地塊名稱: (略) 南昌縣洪州大道以北、 (略) 以東地塊;
委托單位:南昌縣自然資 (略) ;
編制單位: (略) ;
調查結果:調查單位經資料收集分析、人員訪談、現場踏勘綜合分析可知,地塊和周邊5 (略) 域歷史和現狀均未發現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較小。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作為第一類用地開發利用。
公示期間對上述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需要真實姓名,單位需要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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