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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市市中區大洲路 * 號附1號房屋轉讓 |
標的名稱: | 內江市市中區大洲路 * 號附1號房屋轉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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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R * SC *** | 掛牌價格: | 35. *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首次掛牌公告期: | 15個工作日 | 首次掛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是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一、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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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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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方承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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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 (略) (略) 了相應程序,經 (略) 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略) 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 (略) 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 (略) 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 (略) 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 (略) 官網(www. *** )展示; 2. (略) 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 (略) 有權按 (略) 調整。 |
三、轉讓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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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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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35. *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受讓方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 (略) 專用賬戶結算。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或具 (略) 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聯合受讓。 四、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辦理報名手續,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時前交納對應標的的交易保證金(保證金詳見明細表), (略) 指定賬戶為準。 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不得采用現金的 (略) 賬戶。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由內江市 (略) 委托西南聯 (略) (略) 置。轉讓標的位于內江市市中區大洲路(太原巷76號)。 2、本次轉讓標的無租賃、無抵押、無擔保等他項權利限制。 3、本次轉讓標的的土地性質為劃撥,轉讓方承諾辦理劃撥轉出讓手續。在土地性質變更過程中涉及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按以下方式承擔(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補繳期限以成交之日算起,成交之前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由轉讓方承擔,成交之后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本次掛牌底價不包含應補繳的 (略) 分,最終應補繳土地出讓金數額 (略) (略) 核算為準。 4、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如實際面積與證載面積不一致,以證載面積為準,且不影響成交及成交金額。 5、本次轉讓標的房產按現狀轉讓,本次轉讓標的水、電及附屬設施等按現狀出讓,若轉讓標的無水、電及附屬設施, (略) 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6、意向 (略) 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并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結構、權證過戶、抵押情況、轉讓標的 (略) 存在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 (略) (略) 報名,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 (略) 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本次 (略) 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按成交總額的5%向西南聯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務費)。 8、本次轉讓價格為含稅價,產權過戶涉及的稅、費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轉讓方出具非稅收入通用票據。 9、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在獲得西南聯 (略) (略) 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月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10、標的查看聯系方式: 聯系人:羅先生 電話: ***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5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 16: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不支持現金交納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西南聯 (略) (略) (略) | |||||||||
(略) | (略) (略) (略) 西 (略) | |||||||||
賬號 | *** | |||||||||
(略) 置方式 | —— | |||||||||
保證事項 | 注:產權交易當事人沒有 (略) 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 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略) 。 | |||||||||
處置辦法 | 一、意向 (略) 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保證金原則上應首先沖抵其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依據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關規定,轉為交易價款或其他款項。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 (略) 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資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 (略) 為之一的,本所有權以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總額為限,并在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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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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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報價 |
六、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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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略) 聯系人: | 王崔宇 | (略) 聯系電話: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周靜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 |
七、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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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 西南聯 (略) (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 (略) 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 (略) 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 (略) 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 (略) 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略) 官網(www. *** )及第四產權(www.d *** ) (略)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五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 (略) 官網及第四 (略) 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略) 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 (略) 了披露, (略) 為 (略) 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七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 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 (略) 或第四產權平臺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 (略) 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 (略) 負責。 第九條 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 】,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 (略) 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條 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 (略) (略) 權規則》 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 (略) 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三條 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 (略) 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 (略) 。意向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略) 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 (略) 或第四產權平臺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五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 (略) 網絡競價操作規則》 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六條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七條 (略) 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 (略) 按網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十八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 (略) 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的相關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九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條 本須知的最終 (略) 。 |
八、風險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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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聯 (略) 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 (略) 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 (略) 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 (略) (以下簡稱“ (略) ”)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 (略) 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 (略) 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 (略) (略) 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 (略) 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 (略) 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略) 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 (略) 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 (略) 發布, (略) 僅對披露 (略) 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 (略) 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 (略) 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 (略) 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 (略) 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 (略) 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 (略) 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 (略) 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及項目公告等 (略) 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 (略) 為、 (略) 指定第三 (略) 絡競價系統軟 (略) 絡故障等影響 (略) 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 (略) 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 (略) 交易業務通用規則》第八章。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 (略) 操作風險。 4. (略) 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 (略) 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西南聯 (略) (略) 權規則》,否則 (略) 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 (略) 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略) 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 (略) 交易規則, (略) 理,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略) 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 (略) 各項交 (略) 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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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