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慧西道 (略) 南側地塊(交響音樂廳項目地塊) (略) 新吳區, (略) ( (略) )以北,廟絳上河以西、 (略) 以南、凈慧西道以東,規劃總面積約*㎡。目前地塊空置待開發,有少量綠化植物。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據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022年3月江蘇 (略) 受無錫高新區服務業發展中心委托,對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工作。
1、第一階段污染狀況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地塊歷史利用情況基本清楚,作為企業用地(地塊內歷史企業包括:原江蘇金 (略) 、原無錫 (略) 、原無 (略) )和農田使用,未來規劃為第二類用地(A2文化活動用地和B商業用地);地塊內西側曾存在多家工業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可能會對本地塊土壤、地下水造成潛在污染,因此本次調查需進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第二階段調查結果
(1)土壤環境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共設置了28個土壤監測點位(包括1個對照點位),單點調查深度6.0m。在此調查深度范圍內,所有土壤監測點位中沒有發現不明固體廢棄物?,F場共采集土壤樣品252個,送檢112個(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包含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中“表1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基本項目)”,包括pH、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石油烴(C10~C40)、滅蟻靈(有機氯農藥)。
檢測結果顯示,土壤樣品中銅、鎳、砷、汞、鉛、鎘被檢出,石油烴被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滅蟻靈未檢出、半揮發性有機物中多環芳烴類物質部分被檢出。所有因子檢出濃度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中“第二類用地”相應風險篩選值。
(2)地下水環境
地塊內共布設不在同一條直線上的地下水監測井12口(包括1個對照點位),共采集地下水樣品12個(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為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揮發性有機物26種、半揮發性有機物11種、有機農藥類。
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內地下水pH大致呈中性,重金屬砷、鉛有檢出,銅、鎳、汞、鎘部分樣品被檢出,檢出濃度水平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類未檢出;地下水石油烴(C10~C40)滿足《 (略)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二類用地地下水標準,同時也滿足一類用地地下水標準。
綜上所述,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該地塊滿足規劃用地土壤與地下水質量要求,可用作第二類用地(A2文化活動用地和B商業用地)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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