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批準的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傳真):0472-#
序號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 整體更換低氮鍋爐項目 | (略) (略) 阿爾#大街1號 (略) 現有鍋爐房內 | 內蒙古祥砳 (略) |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2臺4t/h、2臺2.5t/h、2臺1.5t/h低氮冷凝真空鍋爐以及相關配套設施。 | 1.廢水:項目無新增勞動定員,無新增生活污水;廢水為供暖系統、熱水系統排水以及軟水制備廢水, (略) 排入 (略) 。 2.廢氣:項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和NOX,天然氣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后,通過排氣筒排放,排放的SO2、顆粒物濃度均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4)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50mg/m3、20mg/m3);NOX排放濃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39-2015)限值要求(30mg/m3)。 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天軟水制備系統、低氮冷凝真空鍋爐、循環泵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及構筑物隔聲等措施,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4.固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廢主要為離子交換樹脂,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 (略) 綜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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