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審查《 (略) 潤 (略) 環保型樹脂、涂料及靜脈產業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 (略) (略) 111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環保窗口,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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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略) 潤 (略) 環保型樹脂、涂料及靜脈產業化項目 |
建設單位 | (略) 潤 (略) |
建設地點 | (略) 郁南產業轉移工業園大灣片區郁南縣大灣工業園區B04-1-b |
環評機構 | 廣州 (略) |
項目概況 | (略) 潤 (略) 環保型樹脂、涂料及靜脈產業化項目擬選 (略) 郁南產業轉移工業園大灣片區郁南縣大灣工業園區B04-1-b,占地面積*.93m2。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的5.71%。項目建設內容包括5棟*類車間、3棟*類倉庫、1棟*類倉庫、1棟聯合廠房、3座*類地上罐組、1棟綜合樓等相關配套建筑。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項目產能規模為年產氨基樹脂*t、不飽和聚酯樹脂*t、羥基樹脂*t、對外收集利用廢有機溶劑*t/a、對外回收清洗利用廢包裝桶*只/年;二期項目產能規模為年產UV光固化樹脂*t、不飽和聚酯樹脂*t、水性樹脂*t、化工功能產品*t、產品涂料及稀釋劑8400t。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包括施工粉塵、施工機械和車輛釋放尾氣。通過灑水降塵、限制車速和保持施工場地清潔等措施,減少大氣污染影響。 項目運營期產生廢氣包括樹脂產品投料廢氣,樹脂產品工藝廢氣和包裝廢氣、涂料車間包裝廢氣和分散廢氣、廢溶劑處置回收廢氣,焚燒爐尾氣,包裝桶倒殘、氣壓整形工序產生的廢氣、包裝桶清洗廢氣、噴漆廢氣,涂料車間投料廢氣,實驗室廢氣,導熱油爐廢氣和蒸汽鍋爐廢氣,樹脂車間投料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廢包裝桶暫存廢氣。 樹脂投料產生的廢氣,以顆粒物為表征,投料口上方設置封閉的集氣管道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由1根26m高G1排氣筒排放;樹脂產品工藝廢氣和包裝廢氣、涂料車間包裝廢氣和分散廢氣、廢溶劑處置回收廢氣,以顆粒物、NOx、SO2、HCl、二噁英、CO、非*烷總烴、*苯、二*苯、苯*烯、苯系物、*醛、*醇、*烯酸、*基*烯酸*酯、*烯酸正*酯、環氧氯*烷、*苯二異氰酸酯、氨(逃逸)、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鉈及其化合物、錫、銻、銅、錳、鎳、鈷及其化合物為表征,收集后先通過尾氣總管進行冰水冷凝或循環水冷凝(回收有機冷凝液),經尾氣總管冷凝后產生的有機不凝氣,進入焚燒爐二燃室內焚燒處置;焚燒爐尾氣特征污染物除了上述以外,還有燃燒過程產生的顆粒物、SO2、NOx、HCl、二噁英和CO,廢氣經“余熱鍋爐(SNCR 脫硝)+急冷塔+干式脫酸(活性炭生石灰粉噴射)+布袋除塵+SCR脫硝+濕法脫酸(兩級堿液噴淋)”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35m高G2排氣筒排放;包裝桶倒殘廢氣、氣壓整形廢氣、包裝桶清洗廢氣和噴漆廢氣,以非*烷總烴、苯、*苯、二*苯、苯*烯、顆粒物為表征,其中噴漆廢氣經水簾柜預處理后與其他有機廢氣廢氣密閉收集后,進入“氣旋噴淋+干式過濾+活性炭吸附(在線催化燃燒)”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26m高G3排氣筒排放;涂料車間投料廢氣,以顆粒物、*苯、二*苯、三*苯、苯*烯、苯系物、非*烷總烴為表征,經密閉收集進入“干式過濾器+布袋除塵+兩級活性炭”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26m高G4排氣筒排放;實驗室廢氣,以非*烷總烴為表征,經密閉收集進入“兩級活性炭”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26m高G5排氣筒排放;導熱油爐廢氣和蒸汽鍋爐廢氣,以SO2、NOx、顆粒物為表征,分別收集后由1根15m高G6排氣筒排放;樹脂車間投料廢氣,以顆粒物為表征,投料口上方設置封閉的集氣管道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由26m高G7排氣筒排放;污水處理站廢氣,以氨氣、硫化氫、非*烷總烴為表征,廢氣經收集后進入“堿液噴淋+兩級活性炭吸附”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15m高G8排氣筒排放;危險廢物倉庫儲存廢氣,以非*烷總烴、苯、二*苯、苯系物為表征,廢氣經收集后進入“干式過濾器+兩級活性炭”治理設施處理后,由1根15m高G9排氣筒排放。 G1排氣筒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濃度限值;G2排氣筒顆粒物、NOx、SO2、HCl、二噁英、CO、非*烷總烴、*苯、二*苯、苯*烯、苯系物、*醛、*烯酸、*基*烯酸*酯、*烯酸正*酯、環氧氯*烷、*苯二異氰酸酯、氨(逃逸)、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鉈及其化合物、錫、銻、銅、錳、鎳、鈷及其化合物的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濃度限值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2020)兩者標準限值的較嚴值,*醇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G3排氣筒非*烷總烴、苯、*苯、二*苯、苯*烯有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1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G4排氣筒*苯、二*苯、三*苯、苯*烯、苯系物和非*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標準,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G5排氣筒非*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 1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G6排氣筒SO2、NOx、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G7排氣筒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濃度限值;G8排氣筒氨氣、硫化氫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G9排氣筒非*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廠區內非*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的特別排放限值;顆粒物、*苯、非*烷總烴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醛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9)表4企業廠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4企業邊界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兩者的較嚴值;NH3、H2S、苯*烯、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根據《報告書》分析,經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廢水包括施工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徑流水。施工廢水經排水溝收集進入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或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生活污水處理后回用于廠區周邊植被綠化用水,不外排;暴雨地表徑流水通過開挖場地及建筑物周邊土質排水溝以及排水溝出口處設置沉沙池等,對施工材料在堆放期間采取庫存(大棚)或加蓋篷布、彩布條等措施,防止被暴雨沖刷進入水體引起水體污染。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有生產廢水(樹脂車間生產廢水、余熱鍋爐排水、車間清洗、廢氣處理廢水、沖洗廢水、廢水精餾系統廢水以及實驗室廢水等)、初期雨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項目自建1座廢水處理站,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排入廢水處理站處理,pH、COD、氨氮、SS、總氮、總磷和BOD5等常規污染物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1間接排放限值要求與大灣鎮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兩者較 (略) (略) 排入大灣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吸附有機鹵化物、*苯和*醛等特征污染物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1直接排放限值要求與大灣鎮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兩者較 (略) (略) 排入大灣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員工生活污水采用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大灣鎮污水處理廠接管 (略) (略) 排入大灣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大灣鎮污水處理廠尾水處理達標排放至羅定江。 根據《報告書》分析,項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可行,依托污水處理單位具備可行性,地表水環境影響可接受。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噪聲來源于施工機械作用產生的噪聲,通過盡量選取為低噪聲機械設備,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和加強管理等措施,降低噪聲影響。 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來自生產車間、導熱油爐房、水泵、風機、發電機組等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加減震墊,設置消聲裝置等,做好各種減振、隔聲、吸聲、消聲措施,降低對項目周圍聲環境的影響。 根據《報告書》分析,經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施工期場界噪聲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11),運營期廠界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運向當地環衛部門申報,送至指定地點進行消納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廢原料包裝材料、樹脂涂料生產廢濾袋、濾渣、飛灰、爐渣、廢活性炭、污水處理污泥、廢鐵板清洗殘渣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定時交環衛部門處理;廢包裝材料、樹脂、涂料生產廢濾袋殘留濾液、濾渣、產品包裝桶清洗倒殘廢物、廢礦物油廢含油抹布、焚燒系統廢濾袋、污水處理站物化污泥、噴漆房漆渣、廢溶劑綜合利用回收產生的廢液、廢渣、樹脂車間尾氣總管冷凝廢液、廢活性炭、廢鐵板清洗殘渣和廢堿液為危險廢物,通過焚燒爐焚燒處置;焚燒系統爐渣、焚燒系統飛灰和廢脫硝催化劑為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委托有危廢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置;廢有機清洗劑回用于綜合再生利用線。 根據《報告書》分析,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合理的處理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 項目事故應急池、污水處理站、危廢倉等設施,采取相應防控措施的情況下,不會對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廠內分區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防止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土壤環境,在落實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的情況下,項目對地下水、土壤環境產生的環境風險可控。 根據《報告書》分析,項目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已對本項目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眾了解項目的信息,公示期間并未收到反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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