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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 (略)
(略) 市公 (略) (略)
(略)
鄰公自然資規掛告字〔 * 〕2號
根據國家和 * 川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 (略) 人民政府批準鄰府土發〔 * 〕3號文件精神,現以掛牌方 (略) 南經濟開發區LTC- *** 號, (略) 高灘川渝 (略) 示范園的LTC- *** 號、LTC- *** 號、LTC- *** 號、LTC- *** 號、LTC- *** 號、LTC- *** 號,環城路( (略) 北側)LTC- *** 號等 * 宗(以下簡稱該 * 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如下:
*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號 | 地塊 位置 | 面積 (m2) | 行業 | 規劃 用途 | 年限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起掛價 (萬元) | 加價幅度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行政辦 公及生 活服務 設施用地 | 土地條件 |
LTC- *** 號 | 城南 (略) 區 | * 9 | 醫療器材制造業 | 工業 | * | ≤1. * 且≥1 | ≤ * . * 且≥ * | ≤ * | * | 1 | * | 不得 超過 總用 地面 積的 7% | 現狀 土地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7 | (略) 件制造業 | 工業 | * | ≥0.7 | ≥ * | ≤ * | * | 1 | * |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 設備制造業 | 工業 | * | ≥0.7 | ≥ * | ≤ * | * | 1 | * |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7 | (略) 件制造業 | 工業 | * | ≥0.7 | ≥ * | ≤ * | * | 1 | * |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5 | (略) 件制造業 | 工業 | * | ≥0.7 | ≥ * | ≤ * | * | 1 | * |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2 | (略) 件制造業 | 工業 | * | ≥0.7 | ≥ * | ≤ * | * | 1 | * | ||
LTC- *** 號 | 高灘 園區 | * 9 | / | 公共設施用地 | * | ≤0. * | ≤ * .8 | ≤ * | * | 1 | * | / | |
LTC- *** 號 | 環城路( (略) 北側) | * | / | 公共設施用地 | * | ≤1.5 | ≤ * | ≥ * | * | 1 | * | / |
鄰土儲〔 * 〕 * 號地塊位于高灘川渝 (略) 示范園區,為高灘工業 (略) 建設項目。根據《縣政府對高灘工業 (略) 建設項目資產評估價值的批示》及縣招拍掛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將高灘工業 (略) 建設項目評估價 * 萬元作為土地出讓的條件,納入本出讓方案。該地塊競得人必須承擔地塊上建筑物及構筑物評估價 * 萬元。該地塊競買人在報名前,須將該地塊建設項目評估價 * 萬元交由 (略) 公共資源交 (略) ,所交評估價款不計息,競買人憑繳費的收費票據,方可報名參加該地塊的掛牌出讓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該 * 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對聯合申請的,申請人須提交由聯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并須提交包含有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簽訂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明確聯合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的聯合競買(投)協議;對競得土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申請人須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合同簽訂方式等內容。
* 、該 * 宗地塊分別為工業用地和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均不設保底價出讓。
* 、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 (略) 之日起至 * 日,須到 (略) 市公 (略) (略) 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 、申請人可于 * 日至 * 日 * : * 止,到 (略) 公共資源交 (略) * 樓交易受理股按掛牌文件規定相關資料提交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 日 * : * 。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在 * 日 * : *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 、掛牌地點為 (略) 市公 (略) (略) ,申請人了解掛牌出讓報價信息的地點為 (略) 市公 (略) (略) 土地出讓信息公示欄,掛牌競價時間為 * 日至 * 日 * : * 止(節假 (略) 常掛牌,報價時間為掛牌期限內8: * 至 * : * 、 * : * 至 * : * 接受報價, * 報價截止時間 * : * )。
*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掛牌 (略) 競價, (略) 競價確定競得人。
* 、其他事項
( * )本次掛牌不接受口頭、電話、郵寄、傳真、網絡及電子郵件報名。
( * ) (略) (略) 賬戶(須在轉賬單據備注或用途欄注明何類費用),截 (略) 到賬時間為準。未競得者5個工作日內退回原賬戶(不計利息)。
( * )該 * 宗地 (略) 土地出讓價款之日起1個月內交付土地;如涉及違約金的,須按相關規定繳清后,再交付土地。
( * )鄰土儲〔 * 〕 * 號、 * 號、 * 號、 * 號、 * 號、 * 號等 * 宗工業用地,建設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競得人必須在3個月內開工建設,6個月內竣工投產。鄰土儲〔 * 〕 * 號地塊,建設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得人必須在3個月內開工建設,2年內竣工投產。土地受讓人在本次掛牌地塊建設項目開工、竣工時,必須向縣自然 (略) 書面申報;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開工、竣工的,土地受讓人須在到期前 * 日內申報延遲原由。 (略) 開、竣工申報制度的土地受讓人, (略) 會公示, * 年內不得參加 (略) 境內土地購置活動。
( * )該 * 宗地塊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簡稱《出讓合同》),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出讓合同》的,出讓人終止供地,不退還競買保證金。
( * )該 * 宗地塊競得人必須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 * (略) 土地出讓價款。土地出讓價款只能以競得人的名義繳入指定賬戶。
( * )該 * 宗地塊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讓。
( * )鄰土儲〔 * 〕 * 號、 * 號、 * 號、 * 號、 * 號、 * 號等 * 宗工業用地,土地競得人競得地塊后,如經營不善出現破產、清算等情形須退還地塊,由縣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土地收回價格按競得時土地價格扣除已 (略) 。
( * )凡在本縣競得土地使用權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價款的單位和個人,拖欠土地出讓價款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由縣自然 (略) 提供欠繳土地出讓價款的單位和個人花名冊, (略) 公共資源交 (略) 負責審核。
(十)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由 (略) 市公 (略) (略) 組織實施,交易服務費收取按 (略) 。
(十)本次掛牌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若有變更,將在《 (略) 網》、《 (略) 公 (略) 》 (略) ,請 (略) 關注。
* 、聯系方式與競買保證金、建設項目 (略) 賬戶
聯系地址: (略) 自然 (略)
(略) 市公 (略) (略)
聯 系 人:周老師 舒老師 劉老師 肖老師
聯系電話:( * ) *** *** *** ***
開戶單位: (略) 公共資源交 (略)
(略) : (略) (略) (略)
賬 號: ***
(略) 址: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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