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JX2022ZC00198 |
項目名稱: | 上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持有的位于鷹潭市五洲路天潔西湖嘉苑7號樓1022-1027號等兩處抵債房產整體轉讓 |
標的名稱: | 上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持有的位于鷹潭市五洲路天潔西湖嘉苑7號樓1022-1027號等兩處抵債房產整體轉讓(轉讓底價:2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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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2-11-17 信息披露期滿日:2022-11-24 |
延期處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少于等于(1)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0)個周期 |
項目簡介: | 1、本次整體轉讓標的為 (略) 鷹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潔西湖嘉苑7號樓1022-1027號等2處抵債房產轉讓。 2、標 (略) 場化商品房,不動產權證編號為贛(2018) (略) 不動產權第*號,房屋建筑面積609.87㎡,共有宗地面積9131.14㎡。于2018年11月 (略) (略) 月 (略) (2018)贛0602執130號之二執行裁定書裁定以物抵債給轉讓方,資產已過戶至轉讓方名下。 3、該資產處于租賃狀態,租賃合同到期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承租人未放棄優先受讓權。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該標的物租金由受讓方收取。 |
| 1.標的新舊、質量、狀況、性能、面積等均以交付時現狀轉讓。本次轉讓不包含現有裝修,現有裝修存在受損、毀損的可能,以交付時的房屋狀況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轉讓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說明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意向受讓方應認真咨詢、勘察、核實,明確本次轉讓標的狀況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標的含有租賃,租期十年。租賃時間自201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標的清場責任及清場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應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3.受讓方成功受讓本次掛牌轉讓標的后,須自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過戶手續。權屬變更過戶涉及的一切稅、費和所需補交的相關稅、費,均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轉讓方協助配合提供標的過戶所必須的法律文件和手續。 3.受讓方須符合當地房產限購政策,如受讓方成功后因違反當地房產限購政策導致無法辦理房產過戶的一切責任、損失與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轉讓方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因受讓方怠于處理造成無法過戶的,責任自負。 5.省產交所及轉讓方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受讓報名行為。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在決定競買前已親自實地踏勘標的,完全接受與認可標的現狀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經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標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已經完成對本項目標的的全部盡職調查,并據此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轉讓公告之全部內容,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和損失。 6.標的房地產現場交接之前的所有物業管理、水電、煤氣、電話、網絡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交接之后的所有物業管理、水電、煤氣、電話、網絡等費用由受讓方全部承擔。 7.本次掛牌轉讓標的資產為租賃狀態,但不涉及涉訴、共有、抵押、查封等狀態。本次信息披露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 8.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違約,否則,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轉讓方有權終結交易,并重新掛牌處置標的。因受讓方反悔違約給轉讓方造成損失,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有權繼續追償。 |
| 1.受讓方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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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盡職調查】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 2.【風險承擔】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 3.【優先權行使】優先權人應在報名 (略) (略) 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進場行使優先權。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過程中以同等條件行使優先權。上述程序作為優先權人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權的程序條件。 4.【合同簽訂時間】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須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交易合同。 5.【交易稅費】 (1)本次轉讓交易涉及的所有國家規定的一切稅、費和所需補交的相關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2)本次交易服務費包括協議交易服務費和溢價分成,溢價分成只在產生網絡競價情況下收取,均由受讓方承擔。收費標準如下: ①.協議交易服務費:按照成交金額的0.2%收取,最低收費不少于1000元。 ②.溢價分成:按照交易掛牌價的溢價金額3%進行計收,最低收費不少于人民幣2000元。溢價金額=成交金額-掛牌價格。 (3)交易費用承擔方應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費用(政府稅費除外) (略) (略) 指定的專用結算賬戶進行結算。 6.【交付】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將標的交付給受讓方,標的以交付時現狀為準。 7.【報名方式】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時間內, (略) (略) 提交認可、接受轉讓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風險)及信息披露內容的書面承諾及書面受讓申請,并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否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