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山東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推進全縣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規范化提升建設,根據《山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山東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評估標準》《山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專家庫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蘭陵縣殘聯對申報2025年度蘭陵縣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的蘭陵杏林康復醫療中心按程序進行了評審。 (略) 殘聯同意,省康復救助專家庫服務辦公室隨機抽選專家成立評審認定專家組,于4月7日對協議到期的杏林康復醫療中心進行了現場集中評審認定,經實地查看、資料查閱、問卷調查等,現將省專家組現場集中評審認定結果,予以公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一、2025年度擬確定為蘭陵縣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
蘭陵杏林康復醫療中心(孤獨癥二級機構)
二、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認定標準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取得《山東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評分細則》要求的有關資質;
(三)服務場所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相關規定;
(四)從事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開展相關服務滿6個月以上;
(五)具備與所提供康復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施設備等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公示時間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4日,共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對評審認定結果有異議、有意見,請書面或發送電子郵件向蘭陵縣殘疾人聯合會反映,書面意見或電子郵件要署真實姓名及聯系電話,否則不予受理。
聯系人:顧冬雪
電話:0539-*(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蘭 (略) 中段
郵編:*
電子信箱:*@*63.com
蘭陵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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