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生態環境部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海洋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定于2024年11月7日在 (略) 組織召開汕頭港 (略) 三期工程#域形成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汕頭港 (略) 三期工程#域形成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位于 (略) (略) 南端廣澳灣 (略) 環抱式港池內。項目用海面積425.0326公頃,用島面積0.0445公頃,形成#域面積189.7154公頃,#域形成所需土石方量2674.#立方米。建設單位為 (略) (略) 。建設內容包括填海工程(含護岸工程)、疏浚工程和通道大橋工程,不包括成#后的碼頭及配套設施、鐵路站場等#上項目的建設內容。總投資約41.4億元,計劃工期約5年。
二、聽證內容
1、環境影響報告書對該圍填海工程環境影響分析的合理性、廣泛性;
2、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的科學性、可信度;
4、周邊海洋環境對該填海造地項目環境影響的接納度。
三、報名參加聽證方式
公開征集聽證會參加人員20名,與聽證事項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2024年10月22日之前)向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 (略) (略) 報名參加聽證,評估中心將按規定審核申請人身份并告知審核結果。逾期報名人數不足時,評估中心將采取邀請或推薦的方式確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街 (略) 代表參加聽證會。
報名參加聽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交如下報名材料:
(1)報名參加聽證的公民應于報名截止日期前提交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理聽證的,應于聽證會舉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2)報名參加聽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于報名截止日期前提交報名表、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或組織蓋章的聽證代理委托書和聽證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報名參加聽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需提供能夠說明與建設項目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報名聯系方式
1、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蘇介浦,010-#,010-#(傳真);
(略) (略) 實興大街15號生態環境部評估中心,#。
2、 (略) (略) :
林幟揚 0754-#,0754-#(傳真);
(略) (略) 豐 (略) (略) (略) ,#。
五、會議時間和地點
會議地點在 (略) ,具體聽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汕頭港 (略) 三期工程#域形成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聽證報名表.wps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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