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公 (略)
關于黑龍江省巴彥縣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巴礦告【2022】1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 (略) (略) )、《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國土資發〔2003〕 (略) )、《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規〔2017〕7號)等有關規定,擬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黑龍江省巴彥縣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礦業權交易平臺
出讓人:巴彥 (略)
交易平臺: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
二、出讓采礦權簡要情況
(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礦種 | 地理位置 | 序號 | 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礦區面積(k㎡) | 可采儲量(萬立方米) | 開采標高(米) | 生產規模(萬m3/年) | 擬出讓年限(年) | 起拍價(萬元) | 單次增價幅度(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
X | Y | ||||||||||||
黑龍江省巴彥縣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巖礦 | 建筑用安山巖 | 巴彥縣黑山鎮黑山林場 | 1 | *** .03 | *** .96 | 0.74 | *** | 436-283 | 200 | *** | *** .95 | 100 | *** .95 |
2 | *** .24 | *** .56 | |||||||||||
3 | *** .24 | *** .00 | |||||||||||
4 | *** .80 | *** .47 | |||||||||||
5 | *** .61 | *** .98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競買人申請一經受理后,即視為競買人對采礦權出讓礦區的技術資料和參與競買的 (略) 查閱并認可。
2、本次掛牌起始價為經評估的礦業權收益,不包括前期報告的編制費用,競得人需另外單獨繳納編制費用。
3、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必須具備其他有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 (略) 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土地復墾、綠色礦山建設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4、競得人實施開采前必須制定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科學合理安排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同時須采取全封閉式生產,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和《綠色礦山建設方案》,通過專家評審,并按方案要求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法定義務,開展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工作,進行綠色礦山建設,并要求達到國家級綠色礦山標準。競得人應將礦區覆蓋層剝離物設計用于礦區復墾,不得擅自銷售。
5、競得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盡快提交采礦權登記申請報告、采礦權申請登記書、礦區范圍圖、工商營業執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采礦權出讓收益繳清憑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到出讓人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6、礦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得新建與采礦無關的設施。
7、本次掛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
8、我縣組織開展了該宗采礦權出讓的前期工作,工作經費如下:資源儲量勘查核實費 *** 萬元,采礦權評估費3.5萬元,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費6萬元,聘請服務機構服務費2萬元,總計 *** 萬元。成交確認后,繳納采礦權成交價款時,由競得人單獨將 *** 萬元前期費用支付給出讓單位。
(三)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1、在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無條件放棄的,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的; 2、競得人未按《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競買資格及要求
1、為保障巴彥縣地方發展,保證本地稅收,競買申請人須為巴彥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營業范圍包括礦山開采及加工銷售;巴彥縣以外的企業如需參與競買,需先行在巴彥縣內注冊成立相關企業參與競買,競買人只能單獨申請參加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
2、違反《礦產資源法》及未履行采礦權義務的單位(包括子公司及相關聯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得參加競買。
3、競買人(包括競買企業法人及股東)被列入“信用中國”的失信黑名單、“全國礦業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礦業權人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不得參與競買。
4、競買人以弄虛作假、惡意串通、暴力威脅、行賄等非法手段成交的,一經查實,競買結果無效,取消其競買資格,解除合同,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和有關規定費用不予退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交易方式。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采取在互聯網上交易的方式,即通過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 *** )進行交易。競買申請人須按照要求辦理數字證書。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時間
1.掛牌公告時間為:2022年08月18至2022年09月15日;
2.掛牌時間為:2022年09月16日09時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15時00分止。
3.網上限時競價時間:2022年09月30日15時00分。
六、競買人報名時間及方式
競買人報名時間:2022年08月18日9時00分至2022年09月15日15時00分。
報名方式:詳見“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 *** )——“服務指南”——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礦權交易競買人操作手冊。如在操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平臺聯系。
七、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登記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有意參加掛牌競買者,請于2022年08月18日9時00分至2022年09月15日16時00分按照“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 *** )服務指南中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礦權交易競買人操作視頻進行操作,下載本項目的出讓文件。
八、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 掛牌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繼續競買的,則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環節。
2.本采礦權出讓不設底價,按照報價不低于起始價且為最高報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九、競買保證 (略) 置
1.在“2022年09月15日15時00分”前通過交易平臺查看是否獲得競買資格。
2.獲得競買資格后,需在2022年09月15日16時00分前將競買保證金足額繳納至交易網給定的賬戶,方可參與掛牌活動。保證金繳納方式詳見“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 *** )——“服務指南”——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礦權交易競買人操作手冊。
3.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系統按繳納保 (略) 返還(不計利息)。竟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礦業權出讓收益。
十、風險提示
1、采礦權存有不可預計的自然因素變化、法律法規、政策變化 、儲量估算不足等風險,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仔細閱讀相關資料,充分了解礦山開采涉及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特殊要求,并到礦區現場實地踏勘,充分評估投資風險和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做出科學的預判和決斷,在競得后須自 (略) 帶來的損失。
2、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在辦 (略) 需要件時,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化,不能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出讓人僅 (略) 支付的采礦權出讓權益金(價款),其他費用競得人自行承擔。
3、由于該礦區儲量規模為大型,設計年產量為200萬立方米,將向周邊市縣供應石料和機制砂,為了更好的提供運輸條件, (略) 基礎設施, (略) 交通堵塞。采礦權競得人須按照縣政府要求,負責礦山開發建設材料運輸 (略) 的修建, (略) 所需用地采礦權競得人自行解決。
4、為保障砂源供應,采礦權競得人須建設機制砂生產線,生產機制砂比例不低于開采資源總量的15%,根據當地市場需求,可在5%幅度內調整。
5、掛牌出讓成交后,涉及立項、設計、林草、用地、交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城鄉建設、文化旅游等有關事項,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略) 使用、供水、供電等事宜,由采礦權競得人與相關權益人自行協調解決。出讓人積極配合,做好服務。
6、按照《黑龍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規定,大型礦山競得人應當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2年內進行礦山建設(因政府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則將采礦權人企業及法人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7、根據“誰開采,誰治理”的原則,結合巴彥縣的實際情況,競得人應按制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具體實施。與出讓人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協議書》,按約定在銀行設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并足額預存治理恢復基金。競得人必須邊開采邊恢復,負責采礦區、生產生活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并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設計的時間節點完成土地復墾及礦山恢復治理工作。
8、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需協調省 (略) 門解決建設用地指標,出讓人協助辦理建設用地相關手續,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本項目區包含加工區、生活區及排土場總等占地面積約為100公頃, (略) 審批林地相關事宜,競得人需依法辦理林業征占審批手續,出讓人進行服務保障,提供相應支持。
9、采礦權有效期滿或掛牌出讓的儲量開采完畢,采礦 (略) 有, (略) 投入的設備等資產,由采 (略) 理,采礦權人應按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完成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工作。 (略) 會公共利益或國家建設需要的,經巴彥縣人民政府同意,出讓人可依法提前收回采礦權。
10、競得人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因國家政策法規的調整造成的無法繼續履行采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需自行 (略) 造成的損失,委托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巴彥 (略) 提出;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 (略) 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聯系人:姜麗范 電話: ***
數字證書咨詢電話:0451- ***
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咨詢郵箱: @@@ 63.com
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咨詢電話: *** ;0451- *** ;0451- ***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
1.本次出讓活動不受理電子郵件、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報名;
2.本次出讓不接受申請人聯合競買;
3.本次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4. (略) 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5.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與巴彥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與巴彥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成交價款的余額繳納完畢。
6.競得人在成交價款的余額繳納完畢后15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2‰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30日的,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出讓人有權依法向競得人索賠損失。
本次采礦權出讓結果將在本次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略) 網站、黑龍江公共資源 (略) 公示。
本公告及與本采礦權掛牌交易相關的補充通知、公示等應公開的信息同時 (略) 網站、黑龍江公共資源 (略) 發布。
巴彥 (略)
2022年8月18日
掛牌程序及報價規則
一、掛牌程序
(一)掛牌競價
1.競買人使用數字證書登錄“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的交易平臺,點擊“權益類”,選擇獲得競買資格的采礦權,查看相關信息;
2.在預定的出價開始時間,競買人按照交易規則出價;
(二)掛牌截止
1.在預定的掛牌截止時間,在競買頁面上顯示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
2.電子交易系統要求競買人確認是否愿意繼續競價。
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即屬于掛牌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報價的情形,系統轉入電子競價。
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掛牌活動結束,并按下列規定確定掛牌結果:
(1)最高掛牌價格不低于起始價的,掛牌成交,最高掛牌價格的出價人為競得人;
(2)最高掛牌價格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不成交。
(三)電子競價
愿意繼續參與電子競價的競買人均可參加電子競價。在預定的競價開始時間,競買人按照競拍規則出價;
設有底價的,在競拍頁面提示“該采礦權有底價”。
1.系統顯示競價時限倒計時。
在競價時限內如有人出價,系統自動重置競價時限倒計時。
在競價時限內如無人繼續出價,則競價結束。
2.顯示競價記錄。
最后出價高于底價的,顯示成交,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最后出價低于底價的,顯示交易終止。
二、報價規則
(一)本次掛牌以價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以增價方式進行報價,每次加價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約定的增價幅度。
(三)競買人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回。
(四)在報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五)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相同的,確認先提交報價者為該掛牌價格的出價人。
三、注意事項
(一)競買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如有疑問可以在掛牌開始日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進行咨詢。申請人可到現場踏勘。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采礦權現狀 (略) 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二)本次掛牌為無底價掛牌。
(三)競買報價一經提交,不可撤回。
(四)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需在約定時間前到達約定地點與掛牌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委托他人代簽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成交確認書》對出讓人和競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掛牌人改變掛牌結果的,或者競得人放棄競得采礦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競得人需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價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讓人應當在掛牌開始前終止掛牌活動,并通知競買人:
1.競買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出讓人或與交易相關的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足以影響掛牌公正性的;
3.應當依法終止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七)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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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