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100%產權轉讓 | |||||||||||||||
項目編號 | QY*HN0220-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終止掛牌 | |||||||||||||
掛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12月23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28日 | |||||||||||||
掛牌價格 | 96,204,320元 | |||||||||||||||
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 業情況 | 公司成立于1982年1月10日,注冊資本80萬元,經營范圍:旅游業(旅行社除外),照相、照相材料、家用電器(三包)、五金交電、農產品的銷售(一般經營項目自主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憑相關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經評估截止2022年4月30日,公司總資產為137,796,300.00元,總負債17,540,900.00元,凈資產120,255,400.00元,公司主要資產:1、 (略) 海府路8號東湖大酒店(海口東湖嘉豐大酒店)13319.49㎡土地及房產、附屬建筑物;2、 (略) 海府一橫路振興路口群上村88號昌茂旅業大樓首層鋪面房產等。詳情見海資評報字[2022]第036號資產評估報告。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略) | ||||||||||||||
注冊地(住所) | (略) 龍昆北路30號宏源證券大廈5層501房 | |||||||||||||||
公司類型 (經濟性質) | 全民所有制 | 法定代表人 | 陳川榮 | |||||||||||||
成立時間 | 1982-1-10 | 注冊資本 | 80萬元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 *33X | 所屬行業 | 商業 | |||||||||||||
經營范圍 | 旅游業(旅行社除外),照相、照相材料、家用電器(三包)、五金交電、農產品的銷售(一般經營項目自主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憑相關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100 | ||||||||||||||
2 | ||||||||||||||||
標的企業內部決議 | 1、市國運置業[2020]第10期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2、市國運置業黨支部[2020]第9期黨支部委員會議紀要; 3、市國運置業董事會2020年第五次會議決議。 | |||||||||||||||
主要財務數據指標 | 2021年1-9月清產核資審計數據單位:元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2021年9月30日 | - | - | - |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12,557,394.91 | 16,702,556.55 | -4,145,161.64 | ||||||||||||||
審計機構名稱 | 海南執古道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數據 單位:元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2022年8月31日 | - | -59,296.53 | -59,296.53 |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12,562,441.06 | 17,290,891.91 | -4,728,450.85 | ||||||||||||||
特別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債權債務處置事項 | 是 |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層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略) 國有股權間接轉讓 | 否 | |||||||||||||||
是否涉及外資收購限制或禁止 | 否 | |||||||||||||||
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海口海平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
評估報告書號 | 海資評報字[2022]第036號 | |||||||||||||||
評估基準日 | 2022.4.30 | |||||||||||||||
核準(備案)號 | /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略) (略) | |||||||||||||||
標的評估值單位:元 |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凈資產 | ||||||||||||||
137,796,300.00 | 17,540,900.00 | 120,255,400.00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20,255,400.00元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 情 況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 *26T | |||||||||||||||
注冊地(住所) | (略) 龍華區龍昆北路30號宏源證券大廈5樓 | |||||||||||||||
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市國資公司《 (略) 100%國有產權轉讓的批復》(市國資通[2021]12號) | |||||||||||||||
重大事 項披露 | 一、關于標的企業主要不動產資產 (一) (略) 海府路8號東湖大酒店(海口東湖嘉豐大酒店)土地及房產 1、 (略) 國用(籍)字第 Q0774 號,證載土地面積為 13319.49 平方米。 (略) 海府路8號(現為海府路6號,下同)海口東湖大酒店(海口東湖嘉豐大酒店)的土地使用權證 (略) 名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略) 國用(籍)字第 Q0774 號,證載土地面積為 13319.49 平方米,土地用途為住宅、東湖旅社及附屬工程用地,取得方式為劃撥。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略) 美蘭區海府路8號規劃情況的復函》(海資規詳規[2022]267號)文件,土地面積13319.49 平方米,其中可用土地面積12210.68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兼容土地使用性質商業用地、商務用地、其他服務設施用地(B1、B2、B9),容積率≤3.0,建筑密度≤15%,建筑限高≤80米,綠地率≥45%;其余1108.81平方米為規劃道路。 該地塊屬于劃撥用地,由受讓方辦理補繳并承擔土地出讓金。 2、 (略) 美蘭區海府路8號( (略) 振東區海府路8號)13,319.49㎡土地證載用途為住宅、東湖旅社及附屬工程用地。海口海平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 (略) 美蘭區海府路8號規劃情況的復函》(海資規詳規【2022】267號)進行評定估算,具體的估算方法和依據詳見海資評報字[2022]第036號《資產評估報告書》。截至本補充披露之日,《 (略) 美蘭區海府路8號規劃情況的復函》合法有效。本補充披露之日后,如相關部門確定的上述地塊的土地用途及規劃指標等土地開發利用條件發生變化,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并繳交一切稅費。 3、 (略) 房權證海房字第HK*號,證載房屋建筑面積8985.17平方米。 (略) 海府路8號房屋所有權 (略) 名下, (略) 房權證海房字第HK*號,證載房屋建筑面積8985.17平方米。 4、 (略) 建造的6313.87平 (略) 帳外資產,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以上3項土地和房產列入本次轉 (略) 產權范圍。部分建筑年代久遠,受讓方應自行對建筑存在的隱患進行檢測并承擔相應風險。 在“ (略) 國用(籍)字第 Q0774 號”土地上還存在多處由不明使用人建造的其他附著物,不屬于本次轉 (略) 產權范圍,可能影響該地塊的實際使用。 詳見海口海平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海資評報字[2022]第036號)、海南 (略) 出具的《 (略) 海府路8號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測量報告》。 (二) (略) 海府一橫路振興路口群上村88號昌茂旅業大樓首層鋪面房產,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略) 海府一橫路振興路口群上村88號昌茂旅業大樓首層鋪面房產,房產建筑面積為141.6平方米(套內面積119.92平方米)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目前由轉讓方出租經營并收取租金。 二、關于海口東湖大酒店(海口東湖嘉豐大酒店)經營權、發展權和使用權(簡稱“三權”)存在糾紛事項 (略) (略) 海府路 8 號土地的使用權人(證號:Q0774)、 (略) 海府路 8 號海口東湖大酒店(海口東湖嘉豐大酒店)房屋所有權人(證號:HK*)。 (略) 于1984 年將上述土地和房屋以合作經營的形式承包給 (略) (合同合作期至2042年7月8日止),后發生糾紛, (略) 訴訟及執行程序, (略) 仍未能收回上述土地和房屋的經營權、發展權和使用權。 詳見 (略) (2014)民一終字第37號《民事判決書》、 (略) (略) (2013)瓊民一初字第7號《民事判決書》、 (略) (2000)民終字第 110 號《民事判決書》、《關于合作改造和經營東湖賓館合約》、《關于合作企業東湖大酒店實行“雙方合作,一方承包”的補充合同書》、《關于改變東湖大酒店合作關系協議書》。 三、 (略) (略) 及分支機構注銷事項 (略) 原有子公司及分支機構18家, (略) 得勝商店、 (略) 建國酒店、 (略) 泰昌隆商場、 (略) 新華旅店、 (略) 大亞旅店、 (略) 海南旅社、 (略) 竟新理發店、 (略) 物資供應部、 (略) 裝璜工程部、 (略) 東湖中心店、 (略) 云霞影室、 (略) 新麗服裝批發商場、 (略) 春光影室、 (略) 曙光影音、 (略) 大眾旅店、海口大廈、 (略) 、海口 (略) 。截止2021年9月30日, (略) 及分支機構均已注銷,不列入本次轉 (略) 產權范圍, (略) 及分支機構注銷前存在債權債務問題由轉讓方承繼及處理。詳見海口海平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海資評報字[2022]第036號)、海南執古道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 (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海南執古道專審字(2022)第016號]。 四、 (略) 職工安置和現存檔案資料事項 (略) 100%產權不涉及職工安置問題,但為妥 (略) 改制歷史遺留問題,現存財務、行政和人事檔案資料不移交受讓方。如受讓方需要查閱,轉讓方予以配合。 五、關于四宗職工生活區不動產 (略) 產權轉讓范圍事項 以下四宗職工生活區不動產不列入本次轉 (略) 產權范圍,其實際產權及權 (略) (略) 。四宗職工生活區不動產情況如下: 1、證 (略) 振東區道客村,房屋總建筑面積844.87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略) 房權證海房字第28321號。 2、證 (略) 海府大道下洋村太古城小區泰華園公寓樓,總建筑面積2578.24平方米房屋及相關土地,房屋所有權證號: (略) 房權證海房字第HJ*號。 3、證 (略) 機場東路2號,總建筑面積1728平方米房屋及相關土地,房屋所有權證號:房證字第26999號。 4、證 (略) 機場東路2號西邊,總建筑面積683.7平方米房屋及相關土地,房屋所有權證號: (略) 房權證海房字第40690號。 | |||||||||||||||
轉讓方 承諾 | 1、本次產權轉讓是轉讓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轉讓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關批準; 3、轉讓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轉讓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資產交易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轉讓方義務。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 | (略)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及文件名稱(含文號) | 市國資公司《 (略) 100%國有產權轉讓的批復》(市國資通[2021]12號)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價款 | ||||||||||||||||
受讓方 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受讓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譽,資金來源真實合法;受讓方須承諾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轉讓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競買人報名時須繳納3000萬元作為競買保證金,公告期內到達產交所指定賬戶。 2、確認為受讓方5個工作日內,按照轉讓方提供的《產權交易合同》與轉讓方簽訂合同,保證金扣除交易費用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若在5個工作日內不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視為違約,受讓方應按成交價款的20%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受讓方自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待全部轉讓價款、 (略) 償還轉讓方借款2,222,588.53元及交易服務費支付完畢后,海南產權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 。 3、受讓方在支付產權轉讓價款的同時,應 (略) 償還借款2,222,588.53元。 (略) (略) (略) 往來掛賬情況,截止評估基準日(2022年4月30日), (略) 財務賬面“其他應付款- (略) (略) ”余額為2,472,588.53元(貸方)。“其他應付款- (略) (略) ”該科目主 (略) (略) (略) 的資金往來。 (略) (略) (略) 的借款后,有關開支 (略) 成本費用開支, (略) 的凈資產。2022年8月4日, (略) 以貨幣 (略) (略) 償還25萬元。 截止公告日, (略) (略) (略) 2,222,588.53元。因此,受讓方在支付產權轉讓價款的同時,應 (略) 償還借款余額2,222,588.53元。 4、在轉讓方收到全部價款后,產權工商變更登記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登記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5、 (略) 產權轉讓評估基準日至完成產權過戶期間,貨幣資金和凈資產發生變化不影響交易價格,產生的盈虧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截止評估基準日(2022年4月30日), (略) 財務賬面“貨幣資金”余額410,961.15元。截止公告日資金余額131,303.56元。 (略) 貨幣資金 (略) (略) 借款,用于稅費繳納等零星開支。自評估基準日至完成產權過戶期間,貨幣資金和凈資產發生的變化,不影響交易價格,產生的盈虧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6、《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前 (略) (略) 享有租金收益。 (1) (略) (略) (2001)瓊高法執字第20-2號《民事裁定書》及(2021)瓊高法執字第20-4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東湖大酒店首層8間鋪面(注:原為10間,2016年拆除了2間)租金 (略) 收取,用于償還海南 (略) (略) 的債務。 (略) (略) (略) 后,自2011年6月1日開始收取租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前,該鋪面出租收益由轉讓方享有。 (2) (略) 海府一橫路振興路口群上村88號昌茂旅業大樓首層鋪面租金于2011年6月1日開始由 (略) (略) 收取,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前,該鋪面出租收益由轉讓方享有。根據轉讓方于2021年12月12 日與租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期五年,自2022 年3 月1 日至2027 年2 月28 日止。受 (略) 應繼續履行上述租賃合同。 7、成交后,受 (略) 應配合 (略) (略) (略) 振東區道客村、 (略) 海府大道下洋村太古城小區泰華園公寓樓、 (略) 機場東路 (略) 機場東路2號西邊等四宗職工生活區不動產剝離、過戶、補償等產權及權益轉移工作。 8、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繼 (略) (略) 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 (略) (略) 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9、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意向受讓方的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10、本次轉讓為標的現狀轉讓,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僅為轉讓底價的作價依據,不作為交割依據,受讓方不得以備查文件的內容對轉讓標的的現狀提出任何異議,轉讓方不對資產評估報告中任何單項資產的價值作出承諾,不對轉讓標的及標的企業資產的法律或自然缺陷或瑕疵承擔責任。 | |||||||||||||||
標的交割 | 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辦理。 | |||||||||||||||
交易價款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 1、競買保證金人民幣3000萬元,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應繳納至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截止時間:2023年1月28日下午17:00。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 2、成交后,受讓方應到我所現場簽署競價確認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3、繳納保證金賬戶: 戶名:海 (略) 開戶行:中國工 (略) 分行營業部 賬號: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 |||||||||||||||
現場展示 | 1、時間:公告期內 2、地點: (略) | |||||||||||||||
交易規則與報名手續、違規條款 | ||||||||||||||||
交易方式 | 1、本項目采用網絡競價的方式組織交易,價高者得。若只有一個競買人參加競價,則由該競買人按不低于掛牌底價報價。 2、意向受讓資格經審核通過后,競買人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受讓方。 3、成交后,受讓方攜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憑《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及相關材料前往交易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簽署競價確認書,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 4、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5、重要提醒:請競買人選擇良好的上網環境,確保終端設備運行良好和網絡正常(建議使用有線網絡、臺式電腦終端)。在競價過程中,請關閉其他與本次競價無關的,可能影響網絡競價操作的應用軟件。 |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17:00止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須在2023年1月28日17:00時之前自行登錄交易所網(http://**)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報名時須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用e交易注冊賬戶將保證金交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產權受讓申請表》(見附件); 2、《網絡競價須知》(見附件); 3、企業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4、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受讓方須承諾受讓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譽,資金來源真實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轉讓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 6、其他相關條件 備注:以上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 |||||||||||||||
保證金及 處置方式 | 1、競買成功的受讓方競買保證金將用于成交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結算,競價未成功的競買人保證金,交易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視為違約,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競買人提出意向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不按競價規則參加網絡競價程序的; (3)在應參加的網絡競價程序中包括競買人在內的各競買人均不出價的; (4)競買成交后拒絕簽署有關競價確認書的; (5)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產權交易合同》規定支付成交價款的; (7)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 | |||||||||||||||
服務費 | 交易雙方應承擔的交易服務費按照《海南產權交易所收費標準》及《產權轉讓委托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
競價安排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競價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 開始時間 | 加價 幅度 | 延時競價周期 | |||||||||||
1 | (略) 100%產權轉讓 | 2023年1月29日9:30 | 2023年1月29日10:30 | 50萬 | 120秒 | |||||||||||
附件下載 | ||||||||||||||||
咨詢電話 | 項目咨詢:麥先生 * 報名咨詢:李女士 * 李女士* 技術支持:劉先生 * | |||||||||||||||
單位地址 | (略) 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8樓海南產權交易所、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樓受理大廳4號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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