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烏 (略) 破產一案2020年1月15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關于內蒙古烏 (略) (略) 置方案》,并經烏拉特 (略) 同意,內蒙古烏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略) 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權利人為內蒙古烏 (略) ,坐落于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內的現有股權進 (略) 置。股權具體情況以內蒙古興鼎 (略) 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資產評估報告》(內興鼎評報字【2020】第010號)為準。 (略) 置股權為內蒙古烏 (略) 持有的烏拉特前旗 (略) 49%的股權。
二、該部分股權總評估價值為(略)元,起拍價為(略)元;保證金為(略)元,增價幅度:(略)元。
三、本次拍賣標的由內蒙古烏 (略) 管理人 (略) 置,拍賣的主體為內蒙古烏 (略) 管理人。
四、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特別提醒:若競買人是自然人的,拍賣成交款的付款人、拍賣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人/買受人、拍賣標的的交付和變更等均為該自然人。請競買人提前向有關部門咨詢稅費等有關事項。
五、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拍賣競價結束前的工作時間接受咨詢。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有意者請與管理人聯系統一安排看樣,看樣時間自掛拍之日起至競拍結束時止。
六、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七、拍賣方式:以起拍價為基礎的增價拍賣方式,不到起拍價不成交。拍賣不受報名人數限制,1人以上即可成交。
八、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管理人不承擔拍賣標的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物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凡管理人已知的標的瑕疵,均已在內蒙古興鼎 (略) 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披露,對標的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標的瑕疵而可能導致的相關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競買人應在競價過程中考慮相關風險,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以標的存在瑕疵為由提出異議,否則,視為買受人違約。
買受人需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對標的土地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請買受人事先對標的土地的土壤污染風險作全面了解。土地污染情況不明,購買人已知曉。
九、稅費負擔情況: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后,憑依法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移交手續。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買賣雙方所需承擔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稅、契稅、手續費、印花稅、水利建設基金、過戶費等各種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與管理人無涉。其中,通過京東拍賣達成的交易,須由買受人承擔系統成交價0.5%的軟件服務費用,單個標的軟件服務費用上限為(略)元(系統成交價=起拍價+溢價),此為京東 (略) 站的收費標準,買受人須知悉。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買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 (略) 理,與管理人無涉。
十、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無。
十一、標的物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需向管理人繳清余款并簽訂合同。買受人自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管理人提供相關協助。
十二、拍賣競價前京東系統將凍結競買人京東賬號內的資金人民幣(略)元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可以沖抵價款,拍賣余款在成交后7天內繳至管理人指定賬戶:
賬 戶 名:內蒙古烏 (略) 管理人
開戶銀行: (略) 呼和浩特匯商廣場支行
賬 號:(略)8703
十三、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 (略) 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 (略) 查詢。
十四、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余款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保證金將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債務人的債務。
十五、參加競買的人應當遵守拍賣的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管理人咨詢電話:康律師;(略),(略)
聯系地址:內蒙 (略) 烏拉特前旗東方銀座
內蒙古烏 (略) 管理人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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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