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 (略)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文件要求,需要對該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因此,如東縣河口鎮人民政府委托南通 (略) 對如東縣 (略) 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公示調查相關內容。
一、地塊責任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如東縣河口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繆所長
聯系電話:0513- ***
二、地塊環境調查報告編制單位
單位名稱:南通 (略)
聯系人:佘工
聯系電話: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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