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浦東新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略)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區 | 地塊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面積(公頃) | 容積率(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價格 (萬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東至運鹽河路、南至C07E-13地塊、C07E-14B地塊、繡川路,西至華萃路、C07E-13地塊、C07E-14B地塊,北至翔川路 | 1、住宅管理要求:該地塊已批控規中住宅套數下限為1156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為80%,計 69396.16 平方米。 2、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要求 本地塊內應配置居委會200平方米(計容),活動室200平方米(計容),以及公廁、環衛道班房,小型生活垃圾壓縮站,具體建筑面積以方案為準。上述公共服務設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層以下位置,且臨街布置,方便到達。公共服務設施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川沙新鎮政府。 3、配套商業管理要求: (1)社區配套商業物業、商品住宅配套商業物業不得分證辦理,不得分割抵押。 (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業物業由區政府指定部門整體回購。 |
二、公示時限
本公示在2023年10月13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東新區錦安東路475號
單 位: (略) 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021-*
聯 系 人:王先生
四、辦理協議出讓原則
1、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審查發現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協議出讓程序終止,并嚴格依法處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約定,與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其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局將協議出讓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以 (略) 場網(http://**)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