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通知書
(2025)蘇05強清5號之一
江蘇禾佳農 (略) 的債權人: 本院根據申請人 (略) 的申請,于2025 年3月14日裁定受理被申請人江蘇禾佳農產品發展股份有 限公司強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蘇德善(蘇州)律師事 務所作為被申請人的清算組。如你對債務人享有債權,應在 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債務人江蘇禾佳農產品發展 (略) 清算組(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 (略) 思安 街99號協鑫廣場1幢701;聯系人:張世玉#; 彭秋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 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 說明。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終 結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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