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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 | 消殺器械維護維修及現場消殺設備運輸等工作服務Q#綜合評審項目 | 項目編號 | 0835P# | ||
報名時間 | 2025-03-21-9:00-2025-03-27 17:00 | 報價時間 | 2025-03-28 9:00-14:00 | ||
采購內容 | 消殺器械維護維修及現場消殺設備運輸等工作服務Q#綜合評審項目 | 采購預算 | ¥# | ||
周期類型 | 交貨期:服務期限一年(具體時間按合同實際簽訂之日算起)。 | 周期內容 | 按采購人要求為準。 | ||
服務類型 | 詳見綜合評審文件 | 服務內容 | 詳見綜合評審文件 | ||
報價類型 | 總價 | 報價是否含稅 | 是 | 成交方式 | 綜合評分法 |
報價次數 | 最多2次 (2次有觸發條件) | 報價間隔 | 無 | 報價規則 | 不公開報價:在報價過程中,不 (略) 名稱及報價金額 |
二、本項目 (略) (http://**)進行綜合評審,參與綜合評審 (略) 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方可參與項目綜合評審。
三、語言要求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 (略) 就有關項目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書寫。供應商提交的文件或資料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相應內容應附有中文翻譯本,由翻譯機構蓋章或者翻譯人員簽名。兩種語言不一致時以中文翻譯本為準。
四、 (略) 參與項目綜合評審后放棄成交資格超過三次(含三次)的供應商連同該供應商 (略) (略) 黑名單, (略) 的項目綜合評審。
五、綜合評審須知
(一)綜合評審說明
1.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綜合評審有關的費用,不論綜合評審的結果如何,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2.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必須按綜合評審附件的格式填寫,不得隨意增加或刪除表格內容。除單價、金額或項目要求填寫的內容外,不得擅自改動綜合評審附件內容,否則將有可能影響成交結果,不推薦為成交候選人。
3.若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無法完成本項目,則采購人有權利保留追究責任。
4.成交供應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資格,采購人可重新啟動采購或按綜合評審公告規定順延推選符合要求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人。
5.若本項目綜合評審采購失敗,采購人將重新采購,屆時采購人有權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決定重新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
6.成交供應商若無正當理由惡意放棄成交資格,采購人有權將拒絕其參加本項目重新組織的綜合評審采購活動。
7.如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審核或復核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所提交的綜合評審資料時,供應商須無條件配合;期間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或相關的失信記錄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的不良情形,采購人可取消其成交資格并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力。
8.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向我司咨詢的有關項目事項,一切以綜合評審文件規定和綜合評 (略) 的書面答復為準,其他一切形式均為個人意見, (略) 的意見;
9.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綜合評審文件的全部內容(包括所有的補充、修改內容重要事項、格式、條款、服務要求和技術規范、參數及要求等)。供應商沒有按照綜合評審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參與綜合評審所上傳的文件沒有對綜合評審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實質性響應是供應商的風險,有可能導致其參與的綜合評審項目被拒絕,或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0.采購人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貨物或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相關后果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11.綜合評審公告 (略) (http://**)發布,視為有效送達,視為所有潛在供應商知道和應當知道本項目的所有信息,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不接受公告有效期期滿后某些潛在供應商提出的“不知道本項目綜合評審信息”相關質疑。
12.供應商認為綜合評審結果損害其權益的,應在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交書面質疑函,不提交的視為無異議,逾期提交將不予受理。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提交的視為無異議,逾期提交將不予受理。
13.本綜合評審公告和綜合評審文件的解釋權歸“ (略) ”所有。
(二)綜合評審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綜合評審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 (略) 上發布澄清(更正/變更)公告。
2.無論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是否影響綜合評審,報名供應商應按要求履行相應的義務;如報名截止時間少于一個工作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相應順延報名的截止時間。
3.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變更)的內容為綜合評審文件的組成部分,并對供應商具有約束力。
(三)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
如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項目有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項目相關公告以及綜合評審文件等相關規定的報名報價有效期內撤銷其報價的;
2.獲取成交資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或成交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3.其他由成交人的原因被認定取消成交資格的。
(四)報名要求
全公開,線上報名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承諾函);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4在中國 (略) (http://**.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查 (略) 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記錄名單。
說明:①于本項目報名時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及中國 (略) (http://**.cn)查詢結果為準, (略) 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記錄。 (略) 或 (略) (略) 所屬總公司(總所)進行信用記錄查詢, (略) (總所)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供應商(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五)報價要求
1.報價時需要提供以下蓋章資料,并對上傳的綜合評審文件資料承擔責任。
2.通過報名供應商應根據本公告要求,在規定的綜合評審時間內對采購項目進行報價,同時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實、準確地填寫并上傳相應報價附件(第三章 響應文件+報價表EXCEL表格電子版和采購人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多個文件的應壓縮為一個壓縮文件上傳)。
3.公告中的報價次數指報價期間供應商可進行的最多報價次數。如報價次數為2次(觸發第2次報價條件:有效報價單位不足3 家,原則上進行2 次報價作為最終報價(應急采購除外)),指供應商需要進行2次報價,每次都需要報價,第2次可以采用維持第1報價的方式進行報價,不進行第2次報價的,視同自動放棄本項目綜合評審。
(六)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采用“技術、商務參數響應分+價格分+履約分”的計分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技術、商務參數響應分權重為80%,價格分權重為10%,履約分權重為10%。
技術、商務參數響應分由評審的專家按照評分標準及權重分配進行打分;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綜合評審文件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報價為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已納入中心供應商質量管理體系的既往供應商初始履約分均為8分;初次參與中心采購活動的新進供應商初始履約分均為7分,具體以外部供應商履約評分規則計算供應商履約分。最后由技術、商務參數響應分、價格分與履約分之和最高的供應商推薦為第一成交候選人(若項目總得分相同的,按報價時間在前的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報價次低的為第二成交候選人,以此類推。
(七)無效報價
1.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報價超過項目最高限價或低于最低限價視為無效報價。
2.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須提供本項目要求的資質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規定或綜合評審文件要求等相關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資質文件,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3.參與綜合評審的供應商須對本項目采購內容進行整體報價,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報價都被視為無效報價。
4.報價表以及有報價供應商落款的報價文件必須加蓋報價供應商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5.平臺上報價與報價表合計不一致的,以報價表合計(經價格核準后的價格)為準;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報價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不接受總價優惠折扣形式的報價,供應商應將對項目的優惠直接在清單報價中體現出來。如果供應商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報價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6.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屬于報價無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串通參與項目,其報價無效:
(1)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與同一綜合評審項目;
(2)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3)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綜合評審事宜;
(4)不同供應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參與綜合評審;
(5)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6)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7)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應商的成交服務費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八)綜合評審活動失敗
1.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2.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九)成交服務費
1. (略) 服 (略) 繳納成交服務費,金額為成交金額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數);
說明:
成交服務費以人民幣支付;
成交服務費支付方式:采用銀行劃賬形式;
成交服務費須采用銀行劃賬形式(須用公賬)繳納至我司賬戶:
開戶名稱:廣東 (略)
開戶銀行:建行廣州永福支行
銀行賬號: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注明用途:0835P#成交服務費
2.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必須按綜合評審公告等相關規定繳納相應的成交服務費;
3.如確實因不可抗力放棄成交資格的,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并提供相關的證明;如逾期,采購代理機構不予退還成交服務費;
(十)申請發票
成交人 (略) (http://**),在“工作臺”—“成交管理”中找到成交記錄,點擊“申請發票”功能,選擇開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電子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并填寫必要的資料,同時上傳服務費的支付憑證,點擊保存,即可完成發票申請,電子發票將發送至報名人的電子郵箱。
(十一)成交通知書
成交人 (略) (http://**),在【工作臺】—【成交管理】中找到成交記錄,在通知書欄位上點擊“領取”,在通知書頁面上打印或下載電子成交通知書,憑此通知書及綜合評審方案與采購人開展合同辦理。
(十二)聯系方式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韋先生 | 電話:020-#-201 |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東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 |
(三)郵箱 | *@*1cn.net |
(四)采購人聯系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李老師 |
(五)平臺技術支持:李先生,劉先生 | 電話:020-#-926、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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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