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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室租賃項目公告
項目名稱 | (略) *** 室租賃 | |||||||||
項目編號 | * BFFCJ * | |||||||||
委托方 | 合肥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略) 門 | (略) 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 (略) 聯系方式: *** 、 *** |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 * 年2月22日9:00始至 * 年3月14日17:0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 * 年2月22日9:00始至 * 年3月15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 * 秒。 | |||||||||
一、出租標的情況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 租期 (年) | 租金底價 (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 (萬元) | ||||
(略) *** 室房屋 | 第5層 | 鋼筋混凝土 | 約 * .49 | 3 | * . * | 12 | ||||
1.標的坐落位置: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 * 號。 2.標的權屬情況:租賃標的有土地使用權證、有房地產權大證。標的面積為委托方估算面積,僅供參考。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 (略) 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僅限辦公。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承租人經營業態需通過 (略) 門的審核, (略) 辦理相關手續,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逐年遞增5%。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給予免租金裝修期3個月(含在租期內)。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三個月租金之和,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 (略) 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 (略) 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轄縣(市)及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和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承租條件 | ||||||||||
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 (略) 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 (略) 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 (略) 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租。 4.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人對 (略) 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 (略) (略) 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略) 分無 (略) 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 9.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賃合同》。 10.特別說明: (1)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承租人須明確租賃用途(不得違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體注明。未經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變更租賃用途。否則委托方有權責令停業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整改的,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2)承租人在標的 (略) 辦理的《營業執照》中名稱如與承租人名稱不一致,則《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名稱須與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名稱一致,否則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3)承租人需 (略) 屬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協議, (略) 管理。經營期間產生的物業費、水、電等 (略) (略) 結算。 | ||||||||||
四、承租人確定方式 | ||||||||||
(略) 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承租人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安徽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 (略) 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實際繳納 (略) 賬戶一致。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安徽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 *** )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合肥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 (略) 絡連續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 * 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略) 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意向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 (略) (略) 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發布后,成交人請登錄安徽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
(略) 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略) 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 (略) 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 * 號 (略) A區 * 室,聯系電話: *** 。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 (略) 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 (略) 理、 (略) 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 (略) 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 (略) (略) 查閱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 (略) 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略) 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 *** ),該公告內容為出租 (略) 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詢。合肥 (略) 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王經理,聯系電話: ***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 *** 轉5-2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王工,聯系電話: *** 、 *** (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 *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樓) | |||||||||
技術支持 | *** | |||||||||
本項目意向 (略) ,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 (略) 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 (略) 。 |
圖一: (略) 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二:標的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合肥 (略)
附件1: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 (略) 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 (略) 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 (略) 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 (略) 報價,即視為接受合肥 (略) 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 (略) 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 * 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 (略) 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 (略) 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 (略) 將對本次 (略) 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 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承擔責任。
(1) (略) 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 (略) 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 (略) 有權中止項目。 (略) 絡報價結果,合肥 (略) 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 (略) 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 (略) 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合肥 (略) 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 (略) 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合肥 (略) 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 (略) 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 (略) 的事項消除后,合肥 (略) 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 * 】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合肥 (略) 。
合肥 (略)
附件2:
房屋 租 賃合 同
房屋出租方( * 方):
房屋承租方( * 方):
合同簽訂地點:合肥濱湖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 *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 (略) *** 室租賃間 數
建筑面積 * .49m2 租賃用途辦公
* 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 * 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年整。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如 * 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 * 方(不計息);如 * (略) 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 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首年租金為人民幣:(¥元)。遞增情況:。
(二) * 方將租金繳至 * 方指定的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內如 * 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 * 方。
(略) 賬戶:
(略) : (略) 合 (略)
戶名:合肥 (略)
賬號: ***
(三) * 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向 * 方繳納首期租金,計:(¥元),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20日前向 * 方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 * 方收到 * 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5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 * 方。 * 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 * 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 (略) 順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擔;
2、 * 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 (略) 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3、 * 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正常使用狀態(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 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10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 * 方。
2、 * 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完好狀態,租賃期內 * 方添置的可移動 (略) 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 * 方。
3、對于該房屋內 * 方未經 * 方同意遺留的物品, (略) 處置。
4、 (略) 驗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單》上簽字, * 方收回房屋。
第七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 * 方因經營需要對 (略) 裝修的, (略) 費用由 * 方承擔; (略) 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 * 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 (略) 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 (略) 由 * 方承擔; * 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2、如 * 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 (略) 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級的施工由 * 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 * 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 (略) 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 * 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 * 方必須 (略) 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 * 方承擔, * (略) 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 方的權利義務
1、 * 方按期向 *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2、 * 方應為 * 方提供辦 (略) 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 * 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 * 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房屋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 * 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 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 * 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 (略) 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 * 方。
6、 * 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 (略) 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 * 方造成損失的,由 * 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 方的權利義務
1、 * 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略) 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2、 * 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 (略) 承擔。
3、 * 方 (略) 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 * 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 (略) 承擔。如因 * 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 (略) 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 * 方承擔。
5、 * 方 (略) 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略) 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 (略) 工作檢查時, * 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 * 方須書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調好與 (略) 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 * 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 * 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 * 方有優先購買權;租賃 (略) 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 (略) 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 * 、 * 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 * 、 * (略) 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 (略) 承擔。
(二)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應 (略) (略) 專 (略) 補償。
(三)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間 (略) 實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 * * 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略) 任何經濟補償, * 方對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 (略) 門、拆遷單位對于 (略) (略) 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 (略) 得:
1、 (略) 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 (略) 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 (略) 的。
(五) (略) 為之一的,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 (略) 搬離,此類情形 * 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 * (略) 實施 (略) (略) 任何補償: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與他人合作經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鄰里關系導致 * 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 (略) 為的。
第十一條: * 方違約責任
1、 * 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
2、 * 方未及時對房屋 (略) 維修、維護,而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否則須向 * 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4、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 * 方違約責任
1、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2、未經 * 方同意, * 方擅自 (略) 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 * 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 * 方 (略) (略) 維修復原。
3、租賃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剩余租期總租金的5%。
4、租賃期內 * 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交租金外,每遲付一天應按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并返還 * 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 * 方承租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 * 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略) (略) 繳納。
第十三條: * 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 * 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生因 * 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 * (略) 為, * (略) 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 * 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1、合同期內, * 方欠繳租金或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 * 方有權對 * 方采取停電和停水等措施;拖欠水電費、空調采暖費等相關費用超過7日的,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由此產生的損 (略) 承擔, * 方仍 (略) 欠款項的追索權。
2、 * 方未經 * 方同意擅自變更租賃用途的, * 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3、 * 方需在開業前提供與合同約定品牌及 * 方經營商品商標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注冊證書、授權經營證明等文件。
4、租賃房屋中辦理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需為承租人或承租單位法定代表人,否則視為轉租分租。
5、因 * 方違約產生的違約金等款項, * 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扣除, * 方應于10日內 (略) 分。履約保證金退還(不計息)條件如下:
1)合同期滿且雙方交接完畢;
2)合同提前終止的,雙方協商一致且交接完畢;
3)發生爭議導致合同提前終止的,爭議解決完畢。
6、 * 方未經 * 方 (略) 房屋裝修、基礎設施設備改造升級的或者違反 * 方關于規范裝修的要求的, * 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7、租期內如果發生 * 方經營違反國家、省、市相關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及 * 方關于消防安全的相關要求, (略) 門或 * 方通知的期限內拒不整改的, * 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8、 * * 雙方就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 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合肥市濱湖新區金融服務辦公區B棟4層
* 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 方雙方就該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一審、二審、 (略) 程序。
* 方的送達地址需變 (略) 其通知義務,通過書 (略) 面張貼通知或者發送短信到預留的手機號碼的方 (略) 通知。 * 方的送達地址需變 (略) 其通知義務,通過直接送達或郵寄的方 (略) 通知。
在仲裁及民事訴訟程序時 * * 雙方地址變更時應當向仲裁機構、 (略) 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
* * 雙方未按 (略) 通知義務, (略) 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因當事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 (略) 、當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法律文書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 (略) 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的,以變更后的送達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對于上述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送達地址, (略) 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即使當事人 (略) 郵寄送達的文書,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約定,也應當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 (略) 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2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 (略) (略) 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 * 、 *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地點:合肥濱湖。
本合同一式 * 份,其中 * 方執 * 份, * 方執 * 份, (略) 門留存 * 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濱湖新區玉龍路金融辦公區B座4F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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