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略) :
你公司上報的《新疆 (略) 生產*米PHC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昌吉福華 (略) 院內。廠區中心地理坐標為E87°3′32.279″,N44°6′55.480″,項目區北側為新疆海灣 (略) ,東側為空地,西側為新疆云山建設集團,南側為新疆徐工海虹集團。項目新建年產*米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生產線一套,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44.*元。
根據新疆東方信海環 (略) 編制《報告表》的評價結論,結合環境質量目標要求,我局從環境保護角度原則同意該項目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內容、性質、規模、地點建設。
二、本項目依托現有廠房進行建設,施工期環境影響主要是設備安裝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噪聲、施工廢氣、施工固體廢物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需對照落實相關措施,施工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等,排入園 (略) 。
三、項目運營期需嚴格執行并落實環評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及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攪拌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管道通入布袋除塵器,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最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0mg/m3);鍋爐燃燒產生的廢氣經過低氮燃燒器+煙氣再循環技術處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滿足高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30mg/m3;廢氣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二)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區標準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設施。項目生活污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中NH3-N最高允許值中B級標準45mg/L, (略) (略) ,最后進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生產過程一般固廢包括:廢金屬邊角料、除塵灰、不合格產品、生活垃圾,危險固廢包括:廢機油。其中廢金屬邊角料由建設單位統一收集外售物資回收單位;除塵灰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合格產品在未完全硬化階段經人工破碎后,內部鋼筋外售至廢品回收單位處置,混凝土渣集中收集后,定期清運至當地住建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點進行妥善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機油暫存于危廢間,危廢暫存間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建設,收集后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得將危險廢物轉移給無相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
(五)建立嚴格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重點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進行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事故應急演練。
(六)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顆粒物:0.47t/a、二氧化硫:0.081t/a、氮氧化物:0.611t/a;倍量替代顆粒物:0.94t/a、二氧化硫:0.162t/a、氮氧化物:1.222t/a。顆粒物從新疆 (略) 露天堆場全封閉無組織治理項目中落實,二氧 (略) (略) 拆除4臺20t/h燃煤鍋爐項目中落實,氮氧化物從 (略) 年產500噸改性瀝青防水涂料生產線燃煤鍋爐變更項目中落實。
四、建設單位應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各項環保措施,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落實環保設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要求,確保各污染物達標排放。建設項目竣工后,按照標準和程序進行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五、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須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須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本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局負責。
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生態環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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