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業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吳興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2024-2026年度路燈養護項目的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略)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略) 公用事業管理中心2024-20 (略) 燈養護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維修施工及質量保證措施 | 維修施工及質量保證措施:措施可行性較強,且編制規范、合理、科學、有效、符合本項目實際需求的,得5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5分。 以上方案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 維修施工及質量保證措施:措施可行性較強,且編制規范、合理、科學、有效、符合本項目實際需求的,得10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10分。 以上方案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
2 | 搶險應急保障預案 | 1、針對防汛、抗臺、抗雪、防凍等災害性天氣 (略) 照明設施提供應急巡查方案、應急搶修方案、應急值班值守制度方案,方案責任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6分。 2、 (略) 照明設施突發事故,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自 (略) 理保障應急方案,方案對可能遇到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的考慮情況,在服務期間巡檢、 (略) 理的組織和聯系機制的合理性、有效性,方案科學、可靠且貼合實際的得3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3分。 以上方案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 1、針對防汛、抗臺、抗雪、防凍等災害性天氣 (略) 照明設施提供應急巡查方案、應急搶修方案、應急值班值守制度方案,方案責任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5分。 2、 (略) 照明設施突發事故,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自 (略) 理保障應急方案,方案對可能遇到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的考慮情況,在服務期間巡檢、 (略) 理的組織和聯系機制的合理性、有效性,方案科學、可靠且貼合實際的得5分。方案編制不合理或 (略) 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最高得5分。 以上方案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
3 | 擬投入車輛配備 | 1、滿足第二章招標要求日常巡查車輛1輛外,另配置一輛維修皮卡車(自有)得4分,配置一輛維修皮卡車(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的4分。 2、配置一輛15米及以上登高車(自有)得4分,配置一輛15米及以上登高車(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得4分。 3、配置一輛滿足本項目需求的吊車(自有)得4分,配置一輛滿足本項目需求的吊車(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得4分 自有車輛所有人必須為供應商,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復印件、購買發票復印件和有效期內保險單復印件; 企業租賃車輛的須提供車輛照片、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有效期必須在本項目的服務期限之上,否則認定無效)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未提供不得分。 | 1、滿足第二章招標要求日常巡查車輛1輛外,另配置一輛皮卡車(自有或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的2分。 2、配置一輛15米及以上登高車(自有或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得2分。 3、配置一輛滿足本項目需求的吊車(自有或租賃)得2分,本項最高得2分。 自有車輛所有人必須為供應商,須提供車輛行駛證復印件、購車發票復印件和有效期內保險單復印件; 企業租賃車輛的須提供車輛照片、車輛行駛證復印件、購車發票復印件、有效期內保險單復印件和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有效期必須在本項目的服務期限之上,否則認定無效)。 未提供不得分。 |
4 | 擬投入人員配置 | 1、項目負責人(經理) (略) 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得2分;市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4分。 2、項目技術 (略) 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得2分;市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4分。 3、施工員、質量員、資料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1名得2分。提供不齊全則不得分。 4、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低壓電工證或者建筑電工證作業人員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5、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高空作業證人員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6、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高壓電工證或者建筑電工證作業人員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上述1、2、3中提供的同一人員只能計一次分。 本項目要求所有配備人員均為本單位人員且所任崗位需在人員配備情況附表中予以列明(一人一崗、不得兼任) 有效證明材料:高工及以上職稱證書中未體現專業的,須提供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上述人員需提供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以及相應的崗位作業證書(須由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高空作業證和高壓電工證或住建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視為有效)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1、項目負責人(經理) (略) 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得2分;市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4分。 2、項目技術 (略) 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得2分;市政或者機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4分。 3、施工員、質量員、資料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1名得2分。提供不齊全則不得分。 4、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低壓電工證或者建筑電工證作業人員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5、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高空作業證人員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6、項目投入成員中,持有高壓電工證或者建筑電工證作業人員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上述人員要求同一人員只能計一次分,不重復計分。 本項目要求所有配備人員均為本單位人員且所任崗位需在人員配備情況附表中予以列明(一人一崗、不得兼任) 有效證明材料:高工及以上職稱證書中未體現專業的,須提供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上述人員需提供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以及相應的崗位作業證書(須由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高空作業證和高壓電工證或住建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視為有效)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5 | 企業業績 | 供應商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辦過類似項目(路燈養護),每提供1個得1分,最高2分。 供應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供應商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辦過類似項目(路燈養護),每提供1個得1分,最高2分。 供應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開標時間 | 2024年11月18日14:00時 | 2024年11月22日14:00時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四、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府路1129號人防大樓317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范克行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2-(略)
質疑聯系人:費女士
質疑聯系方式:0572-(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建業 (略)
地 址: (略) (略) 港隆創業大廈4樓406室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朱正秋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略)
質疑聯系人:曾華山
質疑聯系方式:0572-(略)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 (略) (略) (略) 政府采購監管科
地 址: (略) (略) 吳興大道1號
傳 真:/
監督投訴電話:0572-(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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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