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2025年3月, (略) 委 (略) 金正 (略) 承 (略) (化工二廠)次氯酸鈉生產裝置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公眾參與說明已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要求,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進行擬報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擬報批稿鏈接:
http://**__pZkJD_M8ktl4Bw?pwd=ywev;
公眾參與說明鏈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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