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安福縣2025年-2027年度會議定點場所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以下簡稱“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
一、征集邀請
安 (略) 擬對安福縣2025年-2027年度會議定點場所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框架協議采購征集,茲邀請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應商參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稱:安 (略)
2、聯系人:羅女士
3、聯系方式:*
4、聯系地址:安福縣武功山大道146號
三、項目概述
1、征集項目名稱:安福縣2025年-2027年度會議定點場所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2、征集項目編號:K*4
3、征集項目簡介:本項目實行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按照一類、二類、三類、四類會議類型劃分為4個采購包,一類會議是縣黨員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縣政協全體委員大會;縣委全委(擴大會);縣政府全體會議;縣紀委全會(擴大會)以及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僑聯、殘聯、紅十字會等換屆會議和縣委、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綜合表彰會、全縣農村工作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等綜合性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省委和 (略) (略) 政府決定在安福縣召開的會議。二類會議是全縣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會議,縣紀委常委擴大會議,以及縣人大常委會議、縣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縣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縣政協常委會議、縣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召開的全縣性會議。三類會議是縣直機關召開的,要求鄉鎮或本系統所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縣性工作會議,以及縣直機關及其所屬的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鄉鎮或本系統所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專業性會議或其他會議。四類會議是指鄉鎮黨代表大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鄉鎮黨委、政府召開的村“兩委”班子工作會議;上級黨委、政府決定在鄉鎮召開的各類工作現場會及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其他業務性會議。
4、適用于本項目框架協議的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范圍:
序號 | (略) 劃/采購單位 | 類型 |
1 | (略) 安福縣所屬采購單位 | (略) 劃 |
5、采購需求:
(1)采購內容:
序號 | 采購包號 | 標的名稱 | 采購品目 | 計量單位 | 所屬行業 | 預估采購數量 | 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
1 | 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一般會議服務 | 項 | 住宿業 | 是 | |
2 | 采購包2安福縣二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采購包2安福縣二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一般會議服務 | 項 | 住宿業 | 是 | |
3 | 采購包3安福縣三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采購包3安福縣三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一般會議服務 | 項 | 住宿業 | 是 | |
4 | 采購包4安福縣四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采購包4安福縣四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 一般會議服務 | 項 | 住宿業 | 是 |
(2)服務內容及服務要求:
1.分包名稱: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申請加入框架協議
1)標的名稱: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2)服務技術參數要求:
序號 | 服務名稱 | 服務內容 | 服務標準 | 技術保障 | 涉及的貨物的質量標準 | 最高限制單價(折扣率) |
1 | 服務內容 | (一)協議采購概況 | 1、為了減少重復采購,方便單位采購,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對安福縣2025-2027年度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會議定點場所服務實行協議采購,即通過統一框架協議采購定價格標準、定服務、定期限。定點會議場所以安福 (略) 域所在地的飯店為主。在黨中央、 (略) 明令禁止召開會議的風 (略) ,不屬于本次定點會議場所采購范圍。 2、采購限價 2.1會議定點場所政府采購的內容包括住宿房間價格、會議室租金和伙食費。住宿房間價格按標準間、單人間和普通套房三種類型確定,不得超過《安福縣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且不得超過各酒店定價的80%, (略) 場價格波動而提高。會議室租金按照大會議室、中會議室、小會議室三種類型確定。伙食費標準按照每人每天確定并明細到單餐。 2.2開具的住宿費發票(不得含早餐等其他事項)標準按照《安福縣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不得高于相應級別的住宿費限額標準。2.3安福縣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的政府采購控制價格,按照不高于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的開支標準確定 2.3.1一類會議每人每天采購控制價格(最高限價)350元,含住宿費、餐費、會議室租金及會標、座牌等其他費用,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2.3.2安福縣行政事業單位召開需安排食宿的會議,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一類會議住宿費標準:150,伙食費標準:150,其他費用標準:50,合計:350(單位:元/人天) 專業會議場所提供會議服務人均費用不超過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中其他費用標準。 征集人將嚴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審核,對確認為實質上響應征集文件要求的報價進行評價和比較。若供應商報價高于安福縣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的政府采購控制價格將被拒絕。 3、本次框架協議期為兩年,自本框架協議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 |||
2 | 服務內容 | (二)具體需求 | 供應商必須具有不少于所投會議類型要求的床位數(一類會議不得少于150張);必須具備容納所投會議類型要求以上人數的會議室(一類會議150人以上);應提供經營范圍內的所有客房、會議室用于會議接待服務。客房、會議室、自助餐等各種費用的報價包含在供應商所投會議費標準(同類客房、會議室只能報一個價,不得以一、二、三、四類會 (略) 分報價,自助餐可提供不同標準供辦會單位選擇)。 | |||
3 | 服務內容 | (三)基本設施要求及標準 | 1、飯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點場所、會議接待使用。 2、有空調設施,各區域通風良好。 3、設施設備養護良好,達到整潔、衛生和有效。4、飯店的建筑、會議設施、住宿、餐飲、停車場等服務場所和運行管理應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現行的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 5、定點會議場所住宿退房時間為當日14:00。 6、前廳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前廳。有與飯店規模相適應的總服務臺; (2)總服務臺應有中英文標志,24小時有工作人員提供接待、問訊、結賬和留言服務; (3)提供一次性總賬單結賬服務(商品除外); (4)總服務臺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飯店價目表,本縣交通圖,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與住店客人相適應的報刊; (5)接受客房預訂、餐飲預訂; (6)有可替客人保管貴重物品保險箱; (7)設有專用行李車,為客人提供行李服務。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務; (8)設值班經理,24小時接待客人; (9)設客人休息場所。 7、客房 (1)裝修良好、美觀,有軟墊床、梳妝臺或寫字臺、衣櫥及衣架、座椅或簡易沙發、床頭柜、床頭燈等配套家具。室內滿鋪地毯、木地板或其他較高檔材料。有空調、彩電、閉路電視系統,有至少兩種規格的電源插座; (2)有門窺鏡、防盜裝置和安全通道,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3)有衛生間,裝有抽水馬桶、洗漱臺(配備面盆、梳妝鏡)、浴缸或淋浴,配有浴簾或單獨淋浴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有良好的排風系統或排風器、電源插座。24小時供應冷、熱水; (4)有可直接撥通或通過總機撥通的國內和國際長途的電話。電話機旁備有使用說明; (5)具備有線 (略) 設施,并免費提供使用。 (6)房間具備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7)有與飯店相適應的文具用品。有飯店服務指南、價目表、住宿規章等; (8)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整理1次,按客人需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補充齊全; (9)床上用棉織品(床單、枕芯、枕套、棉被及被單等)及衛生間棉織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質良好、柔軟舒適; (10)24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及免費提供茶葉;(11)客人在房間會客,可應要求免費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務; (12)提供開夜床、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務。 8、其他服務 (1)代售郵票、代發信件,提供傳真、復印等服務; (2)有應急供電專用線和應急照明燈; (3)有方便客人投訴的措施。 9、會議設施 (1)會議室須配備滿足會議使用的音響設備和冷暖空調設備,有供租用的多媒體演示設備(電腦、實物投影儀、多媒體投影儀); (2)有較寬敞的樓層廳堂和客人休息場所; (3)能夠根據會議需要設計、布置會議室; (4)會議室設專職服務員,能提供做會標、做好現場會議服務等; (5)能夠提供紙、筆等基本的會議用文具; (6)能夠提供會議明細賬單。 | |||
4 | 服務內容 | (四)服務要求 | 1、服務的基本原則 (1)對客人一視同仁,不分種族、民族、地區、貧富、親疏,不以貌取人; (2)對客人禮貌、熱情、友好; (3)對客人誠實、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交易; (4)尊重民族交易; (4)尊重民族交易; (4)尊重民族習俗、不損害民族尊嚴;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客人合法權益。 2、服務的基本要求 (1)儀容儀表要求:服務人員的儀容儀表端莊、大方、整潔。服務人員應佩戴工牌,符合上崗要求;服務人員應表情自然、和藹、親切,提倡微笑服務。 (2)舉止姿態要求:舉止要文明、姿態端正、主動服務、符合崗位規范。 (3)語言要求:語言要文明、禮貌、簡明、清晰、提倡講普通話。 (4)對客人提出的問題無法解決時,應予以耐心解釋,不推諉和應付。 (5)服務業務能力與技能要求:服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并能熟練運用。 (6)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具備適應本接待單位運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業標準,有檢查、 (略) 理措施。 (7)服務人員:服務人員應具有相應崗位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并能熟練運用。身體健康,沒有傳染性疾病,相關部門人員有《健康證》。 3、餐飲服務和質量要求 (1)確保飲食的原材料質量,其材料要求新鮮、衛生、不腐爛、不變質; (2)菜的品種齊全; (3)菜應具備多種風味。 4、其他要求 (1)具有針對各種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 (略) 理能力; (2)安全保衛應有健全的組織,符合公安等有關部門規定。 | |||
5 | 服務內容 | (五)監督管理 | (一)管理形式財政監管部門或征集人可通過滿意度調查、隨機抽查、投 (略) 理等方式,對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開展履約及服務監督, (略) 理結果將在框架協議系統公布。若國家及安福縣相關部門出臺與會議定點場所相關的規定,按規定執行。(二) 監督管理 1、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入圍供應商不得上調入圍服務的價格;服務的入圍價格為最高限價,采購人可在此基礎上向協議入圍供應商詢價以爭取獲得更低、更優惠的采購價格。 2、入圍供應商及協議供應商有以下行為的,除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將視情節輕重,根據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規定對入圍 (略) 以告誡、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取消協議供應商資格、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此項下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價格:高于框架協議入圍價格提供服務的。 (2)質量:降低服務等級標準或提供存在缺陷的服務;經營非法、不規范、不正當的。 (3)時間:不能及時服務;不能及時響應服務要求;不能及時完成承接會議的。 (4)其它:有與采購人串通,構成賄賂、欺詐行為的;其它嚴重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 3、在接到有效投訴(即接到投訴、經核查屬實)采購監管部門將按下 (略) 罰: (1)退回多收價款; (2)暫停其協議入圍供應商資格; (3)取消協議入圍供應商資格; (4)按情況禁止該供應商參與安福縣政府采購投標一至三年。 |
3)服務人員組成要求:
(3)商務要求:
1.分包名稱: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服務交付或者實施的地域范圍:安福縣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條件:按照各地會議費管理辦法進行支付。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采購人和供應商在第二階段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4) 違約責任:
如供應商發生以下問題將清退供應商,如對服務對象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還應賠償承擔相應損失:
1.對服務對象進行差別性待遇的;
2.上調入圍服務的價格;
3.其他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本開放式框架協議。
5)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向安 (略) 提出訴訟。
2.分包名稱:采購包2安福縣二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服務交付或者實施的地域范圍:安福縣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條件:按照各地會議費管理辦法進行支付。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采購人和供應商在第二階段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4) 違約責任:
如供應商發生以下問題將清退供應商,如對服務對象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還應賠償承擔相應損失:
1.對服務對象進行差別性待遇的;
2.上調入圍服務的價格;
3.其他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本開放式框架協議。
5)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向安 (略) 提出訴訟。
3.分包名稱:采購包3安福縣三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服務交付或者實施的地域范圍:安福縣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條件:按照各地會議費管理辦法進行支付。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采購人和供應商在第二階段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4) 違約責任:
如供應商發生以下問題將清退供應商,如對服務對象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還應賠償承擔相應損失:
1.對服務對象進行差別性待遇的;
2.上調入圍服務的價格;
3.其他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本開放式框架協議。
5)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向安 (略) 提出訴訟。
4.分包名稱:采購包4安福縣四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服務交付或者實施的地域范圍:安福縣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條件:按照各地會議費管理辦法進行支付。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采購人和供應商在第二階段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4) 違約責任:
如供應商發生以下問題將清退供應商,如對服務對象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還應賠償承擔相應損失:
1.對服務對象進行差別性待遇的;
2.上調入圍服務的價格;
3.其他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本開放式框架協議。
5)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向安 (略) 提出訴訟。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
五、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分包名稱: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供應商一般資格條件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4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
5 |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6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7 | 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 供應商須提供《響應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供應商特殊資格要求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 | 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2).分包名稱:采購包2安福縣二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供應商一般資格條件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4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
5 |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6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7 | 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 供應商須提供《響應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供應商特殊資格要求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 | 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3).分包名稱:采購包3安福縣三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供應商一般資格條件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4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
5 |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6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7 | 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 供應商須提供《響應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供應商特殊資格要求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 | 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4).分包名稱:采購包4安福縣四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 供應商一般資格條件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4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
5 |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6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供應商需在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中按要求填寫《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7 | 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 供應商須提供《響應函》完成承諾并進行電子簽章。 |
2. 供應商特殊資格要求
序號 | 資格要求名稱 | 資格要求詳細說明 |
1 | 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 | 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六、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不專門面向的原因: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注: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七、資格審查方法和標準
1.分包名稱:采購包1安福縣一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資格審查方法:
由征集人審核
(2)、資格審查標準:
1.供應商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2.分包名稱:采購包2安福縣二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資格審查方法:
由征集人審核
(2)、資格審查標準:
1.供應商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3.分包名稱:采購包3安福縣三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資格審查方法:
由征集人審核
(2)、資格審查標準:
1.供應商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4.分包名稱:采購包4安福縣四類會議定點場所服務
(1)、資格審查方法:
由征集人審核
(2)、資格審查標準:
1.供應商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不屬于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提供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消防檢查意見書(上述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八、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征集人接受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九、入圍供應商的清退和申請規則
征集公告發布后至框架協議期滿前,供應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隨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征集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供應商。
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簽訂框架協議的,取消其入圍資格;已經簽訂框架協議的,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5、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6、框架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圍資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同一開放式框架協議。
十、供應商信用信息查詢
征集人收到供應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協議申請后,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中國 (略) ”網站(http://**.cn)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當天前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 (略) 頁截圖,拒絕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 (略)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十一、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的要求
申請的方式、地點:供應商應當通過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
十二、是否另行簽訂書面框架協議:
否
十三、協議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征集人的權力和義務
1、為本協議第二階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對本協議第二階段最高限價和需求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管理;
3、對本協議第二階段確定成交供應商情況進行管理;
4、在質量不降低、價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對入圍供應商因產品升級換代、用新產品替代原入圍產品的情形進行審核;
5、接受采購人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6、公開本協議的第二階段成交結果;
7、辦理入圍供應商清退和補充相關事宜。
(二)入圍供應商的權力與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入圍產品/服務和協議價格向采購人供貨;
2、在質量不降低、價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對入圍供應商進行產品升級換代、用新產品替代原入圍產品;
3、對本協議履行形況和采購合同情況向征集人進行反饋與評價。
(三)對本協議確定的委托代理商進行管理
十四、采購合同文本
詳見附件
十五、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實行電子化采購,使用的電子化交易系統為: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以下簡稱“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登錄方式及地址:通過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交易系統(http://** )首頁供應商用戶登錄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交易系統(以下簡稱“框架協議采購系統”),進入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參與本次電子化采購活動。
(一)供應商應當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交易系統”-辦事指南查看相應的系統操作指南,并嚴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進行系統操作。在登錄、使用江西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交易系統前,應當按照要求完成供應商注冊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協議采購系統供應商庫。
(二)已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只需校驗證書及簽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統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操作;未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應當按要求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后,按照系統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操作。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辦理與校驗,可查看“江西省公共 (略) ”-供應商登錄入口的CA辦理模塊。
供應商應當加強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日常校驗和妥善保管,確保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能夠正常使用;供應商應當嚴格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內部授權管理,防止非授權操作。
(三)供應商應當自行準備適應電子化采購所需的計算機終端、 (略) 絡環境,承擔因準備不足產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協議采購系統
400服務電話:400-118-6677
CA及簽章服務:通過江西省公共 (略) (http://**)-“CA及簽章辦理流程”進行查詢。
其他補充事宜:
1、入圍供應商須向代理機構江西安 (略) 支付代理費2000元/家。
2、供應商需要上傳響應的文件格式見公告附件。
征集人: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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