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質環 (略) 實驗室搬遷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列》( (略) 第682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廣泛征集和了解公眾對浙江質環 (略) 實驗室搬遷項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意見,現將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浙江質環 (略) 實驗室搬遷項
2、建設性質:新建(遷建)
3、建設地址: (略) 余杭區余杭街 (略) 1818-2號3幢9樓
4、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位于9樓,分為南、北兩排。其中,南側一排由東向西依次布置物理室、樣環境倉、采樣準備室、樣品配制室、嗅辨室、純水間、原子吸收室、原子熒光室、前處理室、氣瓶室、VOC 室、前處理室、天平間、氣相氣質室、外采室、氣相質譜室、指揮環保展廳、會議室、辦公室、會議室、辦公室等;北側一排由東向西依次布置易制毒、易爆間、危廢間、樣品室、試劑室、無機室、儀器室、高溫室、理化間、土壤研磨室、無氨室、恒溫室、樣品室、留樣室、衛生間、總經理室 1、2、董事長室、財務室。。
二、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浙江質環 (略)
2、地址: (略) 余杭區余杭街 (略) 1818-2號3幢9樓
3、聯系人:蔣遠輝
4、電話:*
三、自主驗收結論
結論:浙江質環 (略) 按照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環保措施運行基本正常,各污染因子均達標排放,同意通過驗收。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驗收檢測報告及自主驗收意見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意見和看法。
公示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20個工作日)。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信函、傳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反映問題請留下聯系方式(姓名、地址、電話或郵箱),以便我們及時答復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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