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米易縣人民政府同意,米易縣自然資 (略) 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00時正, (略) 二樓交易大廳以租賃方式拍賣米易縣一枝山YZS-B-01-8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就本次拍賣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賃地塊基本情況
米易縣一枝山YZS-B-01-8號地塊位于米易縣一枝山 (略) ,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略)㎡(約253.61畝)(最終以土地出租的宗地范圍為準),規劃用途:三類工業用地(M3)。首期租金起價(略)元/年,增價幅度(略)元;首期租金保證金(略)元。
(一)技術經濟指標
容積率≥0.8,建筑系數≥40%,建筑限高≤30米(不包含煙囪等構筑物),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且建筑面積≤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嚴禁在地塊內設置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二)建筑退界及間距
1.為滿足地塊建筑安全需要,地塊內所有建筑后退用地紅線距離為5米。
2.擬建建筑之間及與周邊建筑間距應滿足日照、消防等相關規范要求,并充分保障通風、采光、視覺衛生等合法權益,提供結論明確的日照分析圖;不得影響周邊地塊、公共通道的正常使用和通行。
(三)車行出入口
為解決對外交通問題,依托規 (略) 道路在該地塊西側開設兩個出入口,并滿足相關規范。
(四)立面景觀設計
1.建筑外立面應按照精品工程進行設計。天際輪廓線應依山就勢、高低錯落, (略) 應疏密有致、層次豐富,充分營 (略) 街景效果。
2.空調位及遮陽板應作為建筑立面的一部分進行統一設計,空調位應考慮百葉及有組織排水,同時應注意冷凝水管的有效隱蔽,建筑外立面不得采用涂料類外裝飾材料(真石漆、氟碳漆除外)。
(五)其他要求
1. (略) 政基礎設施包括給排水設施、污 (略) 理設施、電力電信設施、燃氣設施、監控設施、室外環境建設等由土地競得者按審批方案完成, 費用由土地競得者承擔。地塊內供水、供電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費用由土地競得者承擔。
2.地塊內室外景觀綠化和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建設,由土地競得者按照經縣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方案及施工要求完成,費用由土地競得者承擔。
3.項目建筑面積計算嚴格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略)-2013)執行。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嚴格 (略) 建設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2015版)執行。
4.建筑節能、太陽能供熱系統及綠色建筑嚴格按照《 (略) 建筑屋頂設計管控及太陽能資源利用的通知》(攀住建發〔2021〕164號)、《關于 (略)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攀住建發〔2021〕55號)及《關于貫徹執行<關于 (略)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攀住建發〔2021〕6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六)方案設計及權責
1.競買者根據本條件委托具有符合承擔本工程設計資質及業務范圍的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方案設計成果應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規定要求,總平面圖應在1:500的實測地形圖上布置。
2.該地塊在建設前應做好地質勘察,根據地質情況合理安排用地,項目設計和施工必須確保用地旁 (略) 、房屋、場地、擬建建筑的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加強邊坡、擋墻等安 (略) 理,并保證穩定性,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紅線范圍;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相關要求和景觀效果。
3.本規劃條件中所列允許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指標,因地塊本身及周邊用地情況存在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土地開發利用指標可能達不到上限,土地競買者在項目測算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4.申報設計資料的真實性及數據的準確性由土地取得單位和設計單位自行負責,如因虛假、瞞報、造假等不正當手段而產生的一切矛盾、糾紛以及法律責任,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自行負責。
(七)宗地以現狀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 (略) 、桿線拆除及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含錨桿、錨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紅線范圍,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理。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承擔全部責任。
(八)宗地內的水、氣、電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口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地下管線及地下、地面相關設施的拆遷、搬遷、避讓等工作,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排洪排污設施、所 (略) 均由競得人負責遷建,費用自理。各相關部門予以協調。租賃文件中涉及此項內容的,以本條為準,競得人需無條件執行。
(九)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十)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等工作,嚴格落實相關條件,承擔相關費用。并應嚴格按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有關環保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
(十一)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十二)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租賃文件。
二、供地方式:拍賣租賃。
三、租賃期限:5年。
四、競買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競買申請人承諾競買保證金必須是競買申請人的自有資金,競買保證金必須由其基本賬戶轉出。
五、繳款方式:租賃期內每期一年且期初支付(即先付后用),每期租金不變;租金包含出租人承擔的增值稅及附加、印花稅等租賃稅費支出,但不包含承租人承擔的其他經營性費用(如水費、電費等)及土地使用稅支出,也未考慮其他收入(如押金利息收入等)的影響。首期租金自拍賣結束之日起30天內繳清,剩余4期租金,每年年初繳納。拍賣地塊在承租人繳清第1期租金后30天內按現狀供地。
六、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第1期租金。
七、土地使用稅的繳納:土地使用稅由承租方繳納。
八、競得者必須認可《拍賣租賃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者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競得者不得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也不得延期繳納土地租金。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租賃合同不繳納租金的,依法收回土地并不退還保證金或定金。
九、申請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節假日除外),到米易縣土地儲備開發交易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首期租金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和報名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2月10日12:00時。
十、地塊繳納競買保證金,開戶情況如下:
聯系人:羅先生 張女士
聯系電話:0812—(略)
開戶單位:米易縣土地儲備開發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攀枝花農村 (略)
賬 號:(略)44;
開戶銀行:中國 (略) 米易支行
賬 號:(略)4890;
開戶銀行:中國 (略) 攀 (略) 支行
賬 號:(略)(略);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 (略) 米易縣支行
賬 號:(略)907;
開戶銀行:中國 (略) 米易縣支行
賬 號:(略)37;
開戶銀行: (略) 米易支行
賬 號:(略)13。
米易縣自然資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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