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項目
比
選
文
件
中國·四川(宜賓)
(略) 珙縣 (略)
2025年6月
目錄
(略) 珙縣 (略) (采購人),擬對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項目采用比選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比選。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名稱: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項目
2.采購人: (略) 珙縣 (略)
3.采購代理機構:無
二、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縣級環保專項資金
招標價:*元(大寫:*萬*仟*佰元整)。
三、采購項目簡介: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飲用水水 (略) 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23〕26號)與《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5年度四川省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川環辦函〔2025〕87號)要求,現開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 (略) 勘界定標工作。
主要成果: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勘界定標工作,形成《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報告》, (略) 人民政府組織專家審核通過后報生態環境廳備案,備案3個月內規范更新界標、交通警示牌、宣傳牌和界樁。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選 (略) (略) 網站公示。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聲明及承諾書原件。
7.根據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條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具有*級以上測繪資質;
注:本項目不支持聯合體投標。
六、拒絕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1.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將視情況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 (略) ”網站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 (略) 頁截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不得報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前期規范編制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比選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比選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七、比選文件獲取方式、時間、地點:
比選文件自行下載。
八、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6月24日18:00(北京時間)。
九、遞交響應文件地點: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比選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購不接受郵寄的響應文件。
十、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4年6月25日10:30(北京時間)。
十一、比選地點: (略) 珙縣 (略) 六樓會議室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人: (略) 珙縣 (略)
通訊地址:珙縣巡場鎮人社氣象環保大樓七樓辦公室
聯系 人:謝老師
聯系電話:*
第二章 比選須知一、供應商須知附表
序號號 | 應知事項 | 說明和要求 |
1 | 確定邀請比選的供應商數量和方式 | 本次采購 (略) (略) 網站邀請參加比選的供應商。 |
2 | 采購預算 | 采購預算總金額*元 |
3 | 最高限價 (實質性要求) | 最高限價*元; 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無效。 |
4 | 聯合體投標 (實質性要求)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
5 | 報價要求 (實質性要求) | 一輪報價 |
6 | 質量要求、履約驗收 (實質性要求) | 質量要求:按照技術規范通過專家審核并報生態環境廳備案。安裝標識標牌。 |
7 | 低于成本價 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 (實質性要求) | ①供應商報價低于或者等于采購預算85%。②供應商報價低于或者等于采購預算90%且低于或等于所有投標人(指投標文件全部內容經過詳細評審而未被否決的投標人)評審價算術平均值的95%。當供應商投標報價滿足以上兩點任意一點,評審小組應當要求其在評審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并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審小組應當將其響應文作為無 (略) 理。供應商書面說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逐項就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主營業務成本(應根據供應商企業類 (略) 別)、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成本構成事項詳細陳述(還需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報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應商書面說明應當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否則無效。書面說明的簽字確認,供應商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代理人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簽字確認。 供應商提供書面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后,磋商小組應當結合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專業實際情況、供應商財務狀況報告、與其他供應商比較情況等就供應商書面說明進行審查評價。供應商拒絕或者變相拒絕提供有效書面說明或者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 (略) 理。 注:1.本項目供應商提供成本構成書面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合理時間由比選小組現場確定。 2.供應商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說明和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若在項目評審后發現其項目成本明顯高于其說明、證明的,供應商擔承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及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等行為情形的相關法律責任。 |
8 | 履約保證金 | 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
9 | 比選情況公告 | 評審 (略) 珙縣 (略) 公告欄中予以公告。 注:供應商需將響應文件中涉及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進行標注和說明,若未進行標注和說明的,視為全部內容均可公布,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
10 | 比選文件咨詢 | 聯系人:謝女士聯系電話:* |
11 | 比選過程、結果工作咨詢 | 聯系人:謝女士聯系電話:* |
12 | 成交通知書領取 | 采購結果 (略) 珙縣 (略) 公告欄發布后,請成交供應商憑單位介紹信原件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 (略) 珙縣 (略) 辦公室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系人:謝女士 聯系電話:* 地址: (略) 珙縣巡場鎮。 |
13 | 供應商詢問 | 供應商 (略) 珙縣 (略) 負責答復。 聯系人:謝女士 聯系電話:* |
14 | 供應商質疑 | 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質 (略) 珙縣 (略) 受理和答復,供應商須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聯系人:謝女士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供應商質疑不得超出比選文件、比選過程、比選結果的范圍。 |
15 | 供應商投訴 | 投訴受理單位: (略) 珙縣 (略) 。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供應商投訴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
16 | 采購代理服務費 | 無 |
17 | 聲明承諾提醒 |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提供的各種聲明和承諾應當真實有效,無效聲明和承諾、虛假聲明和承諾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購代理機構還將報告監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
18 | 備注 | 若采購文件中其他內容與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為準。 |
二、總 則
1.1本比選文件僅適用于本次比選所敘述的服務采購。
1.2本比選文件的解釋權在采購人。
2.1本次比選的采 (略) 珙縣 (略) 。
2.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根據采購人的委托依法辦理比選事宜的采購機構。本次比選的采購代理機構是:無。
2.3“供應商”系指響應比選文件要求,并提交響應件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3.1具備法律法規和本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2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項目采購活動的范圍;
3.3按照規定獲取了比選文件,屬于實質性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無論比選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供應商應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比選活動有關的全部費用。
5.1報 (略) 理。競標人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最低的為中標人;報價最低相同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
5.2利害關系 (略) 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格預審,但只能由供應商確定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采購活動,否則,其競標文件作 (略) 理。
5.3前期參與 (略) 理(實質性要求)。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標因素和標準、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5.4利害關系 (略) 理。2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代理人,否則,其競標文件作 (略) 理。
5.5回避。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關人員是指比選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本項目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遞交比選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應商響應文件中必須載明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可以長于比選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選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 (略) 理。
8.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8.2除非比選文件特別約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8.3供應商將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果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并提供無限期支持,采購人享有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8.4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9.1比選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比選的依據,同時也是比選的重要依據,具有準法律文件性質。比選文件用以闡明比選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比選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本比選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一)比選邀請;
(二)供應商須知;
(三)采購需求;
(四)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
(五)供應商資格證明材料;
(六)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
(七)采購項目實質性要求;
(八)比選內容、比選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九)響應文件格式;
(十)評審方法;
(十一)采購合同(模板)。
9.2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比選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供應商應詳細閱讀比選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實質性要求)
四、響應文件供應商應按照比選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響應文件。供應商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或比選過程中澄清。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資格性響應文件一套和其他響應文件一套。
11.1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報價的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須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必須逐一對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否則,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將作 (略) 理。(說明: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和護照除外。)
11.2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和矛盾時,以中文為準。但不能故意錯誤翻譯,否則,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將作 (略) 理。
除比選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項目所有合同項下的報價均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本次比選項目的報價貨幣為人民幣,報價方式以比選文件約定為準。
14.1供應商應執行比選文件第八章的規定要求。
15.2對于沒有格式要求的比選文件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15.1資格性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實質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資格性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競標文件為準。
15.2其他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實質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其他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競標文件為準。
15.3最終報價單1份(實質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最終報價單、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
15.4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供應商公章。
15.5(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或加蓋私人印章),要求加蓋公章的地方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專用章(如經濟合同章、競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5.6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須逐頁編目編碼。
15.7(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當采用膠裝方式裝訂成冊,不得散裝或者合頁裝訂。
15.8(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根據比選文件的要求制作,簽署、蓋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規程(修訂)》規范)
15.9響應文件統一用A4幅面紙印制,除另有規定外。
16.1響應文件可以單獨密封包裝,也可以所有響應文件密封包裝在一個密封袋內;
16.2響應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層應清楚地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資格性響應文件或其他響應文件或報價單。
16.3所有外層密封袋 (略) 應粘貼牢固。
16.4未按以上要求進行密封和標注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或者在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7.1資格性響應文件和其他響應文件應于截止日期當日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同時遞交本項目比選保證金繳納憑證并加蓋公章(鮮章),采購代理機構拒絕接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
17.2本次采購可接受郵寄的響應文件。
18.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該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且該通知需經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方為有效。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18.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修改的書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應該按規定進行編寫、密封、標注和遞送,并注明“修改響應文件”字樣。
18.3供應商不得在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銷其響應文件。否則其比選保證金將按本章相關規定被沒收。
18.4響應文件中報價如果出現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改:
(一)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但單價或者單價匯總金額存在數字或者文字錯誤的,應當先對數字或者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總價為準,修正單價。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 (略) 理。供應商確認采取書面且加蓋單位公章或者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的方式。
18.5供應商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評審 19.比選小組構成及中標人確認方式。 19.1比選小組由采購人組成。 19.2中標人確認方式:競標人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最低的為中標人;報價最低且相同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 六、成交事項 20.確定成交供應商20.1采購人授權比選小組根據報價由低到高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報價最低且相同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
20.2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存在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違法行為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成交候選供應商有本條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可以確定后一位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依次類推。無法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重新組織采購。
21.行賄犯罪檔案查詢21.1競標人須按照比選文件要求進行承諾。
21.2成交候選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成交后未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認定成交無效;成交后簽訂采購合同未履行的,將認定成交無效,同時撤銷采購合同;成交后簽訂采購合同且已經履行的,將認定采購活動違法,由相關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22.成交結果22.1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2.2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
22.3成交供應商不能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人應當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將項目成交通知書送達成交供應商。
23.成交通知書23.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3.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3.3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 (略) 理或者有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取得有權主體的認定以后,將權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依法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合同事項 24.簽訂合同24.1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個日歷天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 (略) 理。
24.2比選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等,均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一部分。
24.3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比選文件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修改。
24.4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或放棄成交的,采購人可以與排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24.5比選文件、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成交供應商承諾書、成交通知書等均稱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內容。
25.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成交項目,不允許分包。
26.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成交項目,不允許轉讓。
27.補充合同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該補充合同應當在原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采購合同一致。
28.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本項目不設履約保證金。
29.履行合同29.1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29.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有關規 (略) 理。
30.驗收本項目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由采購人負責組織實施。
31.資金支付 在簽訂采購合同時約定。 八、比選紀律要求 32.供應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比選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比選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在比選過程中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協商比選;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
(7)未按照比選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8)將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9)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采購合同;
(11)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10)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被確認為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九、詢問、質疑和投訴32.詢問、質疑、投訴的 (略) 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四川省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其他33.本比選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章規定的內容條款,在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比選文件不再做調整。
34.(實質性要求)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供應商和采購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符合其要求。
35.比選文件中實質性要求為必須符合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第三章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一、參加比選的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至(五)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聲明及承諾書原件。
8.根據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條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具有*級以上測繪資質;
注:1.本項目不支持聯合體比選。
2.本項目確定供應商重大違法記錄中較大數額罰款的金額標準為:*元。
3.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或者在前三年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 (略) 罰(處理)的,本項目不認定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供應商必須按采購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以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比選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競標人資格、資質性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對應表 | ||
序號 | 競標人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 競標人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說明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 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④供應商若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復印件。 |
2 | 1.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7.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聲明及承諾書原件。 | 提供承諾函。 |
3 | 具有*級以上測繪資質 | 提供*級以上測繪資質復印件 |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當與第三章的規定要求對應,除供應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應商提供額外的證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有權不予提供,且不影響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上資料加蓋供應商鮮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當與應當結合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和供應商的組織機構性質確定,不得一概而論。
第五章 采購項目技術、服務、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一、項目名稱
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該項目需要專業技術單位開展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工作,包括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報告編制、專家審查、界碑警示牌更新等工作。
三、商務要求1.工期要求:90日歷天,如果因采購人原因導致工期延期,對承包人不作懲罰,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期,則承包人與采購 (略) 理。領取中標通知書后15個日歷天內簽訂合同并進場施工。
2.缺陷責任期:不涉及。
3.付款方式:按合同約定。
4.驗收標準:按國家相關規定、采購文件的要求、成交的響應文件及承諾以及合同約定標準進行。
一、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確將該格式作為實質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強制性。
二、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有關表格中的備注欄,由供應商根據自身響應情況作解釋性說明,不作為必填項。
三、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寫的相關內容事項,可能會與本采購項目無關,在不改變響應文件原義、不影響本項目采購需求的情況下,供應商可以不予填寫,但應當注明。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本授權聲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授權(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方參加項目(項目編號:)比選采購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略) 理該項目有關比選、報價、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供應商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職 務:
被授權人簽字:
職 務:
日 期:2025年月 日
注:授權代表參加比選時適用。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供應商名稱:
單位地址:
姓 名:性別:年齡:職務:
本人系(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就參加你單位組織的“(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的比選活動、并參與項目的比選、簽訂合同以及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單位均予承認,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單位承擔。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為外籍人士的,則提供護照復印件)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比選日期:2025年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比選時適用本證明書
三、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 | | ||||||||||
注冊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傳真 | | 網址 | | ||||||||
組織結構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術職稱 | | 聯系電話 |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 技術職稱 | | 聯系電話 | | |||||
成立時間 | | 員工總人數: | |||||||||
企業資質等級 | | 其中 | 項目經理 | | |||||||
營業執照號 | | 高級職稱人員 | | ||||||||
注冊資金 | | 中級職稱人員 | | ||||||||
開戶銀行 | | 初級職稱人員 | | ||||||||
賬號 | | 技工 | | ||||||||
經營范圍 | | ||||||||||
備注 | |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比選日期:2025年月 日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聲明及承諾書原件。
二、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比選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如對比選文件有異議,已經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比選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比選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三、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的行為。
四、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規定的記入誠信檔案的失信行為,將在響應文件中全面如實反映。
六、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項目比選采購過程中需要提供樣品,則我公司提供的樣品即為成交后將要提供的成交產品,我公司對提供樣品的性能和質量負責,因樣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比選文件要求導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擔相應不利后果。
本公司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加蓋個人私章:
授權代表簽字:
供應商名稱:(蓋章)
日 期:2025年月日
五、承諾函(二)(采購機構名稱):
本單位(名稱)參加 (項目名稱)的比選活動,鄭重承諾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二)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本公司對上述承諾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比選日期:2025年月 日
(采購機構名稱):
我單位在參加本項目“”(項目名稱)項目(項目編號:)比選活動中,已認真閱讀并熟知了關于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方面的規定要求,在此我單位承諾如下:
1.在參加本項目比選采購活動前十年內(單位注冊不滿十年的,按實計算),我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的行賄犯罪記錄情況為:(填寫“具有”或“不具有”)行賄犯罪記錄;主要負責人的行賄犯罪記錄情況為:(填寫“具有”或“不具有”);我單位的現任法定代表人姓名為:,身份證號:。主要負責人姓名為:,身份證號:。
2.如若我單位及現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在規定期限內具有行賄犯罪記錄,我單位承但如下相應責任:
(1)中標(成交)后未簽訂采購合同的,認定中標(成交)無效,已簽訂采購合同的應當終止執行采購合同,并按相 (略) 理;
(2)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 (略) 理;
(3)比選文件規定的其他應當 (略) 理;
3.其他未盡事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比選日期:2025年月 日
七、供應商本項目管理、技術、服務人員情況表 類別 | 職務 | 姓名 | 職稱 | 常住地 | 資格證明(附復印件) | |||
證書 名稱 | 級別 | 證號 | 專業 | |||||
管理 人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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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技術 人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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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價表
報價金額:大寫:
供應商名稱:(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比選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 評審方法1.總則
1.1參照相關法律制度,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制定本比選辦法。
1.2比選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比選由采購人組建的比選小組負責。
1.3比選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比選程序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實質性要求)比選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比選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 (略) 理。
2.評審程序
2.1資格性審查。
本項目需要比選小組進行資格性檢查。
2.1.1比選小組應依據比選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提供資格性證明材料、是否屬于禁止參加比選的供應商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比選資格。
2.1.2資格性審查結束后,比選小組應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比選小組應當在資格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1.3比選小組應依據比選文件規定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對符合資格的響應文件進行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以確定參加比選的供應商名單。
2.2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終止本次采購活動,并發布終止采購活動公告。
4.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比選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5.成交通知書
5.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2采購人按符合采購需求的合格供應商確定成交供應商,確定成交供應商后2個工作日內, (略) 珙縣 (略) 公告欄上公示成交結果,由采購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5.3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合同編號:宜珙環合* 號
采購合同
項目名稱: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項目合同書
委托方(*方): (略) 珙縣 (略)
服務方(*方):
簽訂地點: (略) 珙縣
簽訂日期:2025年 月日
* 方:
* 方: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 (略) 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和《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要求,進一步推動“十四五”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規劃落地見效,做好迎接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準備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F根據要求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勘界定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定標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范圍及工作內容:
對珙縣漂水巖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進行勘界定標,包括資料收集、內業標繪,外業測量調查,界樁標識牌制作與安裝等工作。
2.項目工期:
自合同簽訂日起90日內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
(1)地理信息數據:包括但不限于數字線劃圖(DLG)、數字高程模型(DEM)和數字正射影像(DOM)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相關數據現勢性應滿足勘界需求。
(2)飲用水水 (略) 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飲用水水 (略) 劃分技術報告、飲用水水 (略) 劃定方案等相關資料。
(3)其他專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水位線、河道中泓線、水文地質圖、水利水電工程及其管理范圍等水文水利資料,國土變更調查數據, (略) 邊 (略) 域 (略) 分布、行政界線、交通、航道線等現狀數據資料。
(1)邊界標繪:對照飲用水水 (略) 劃分方案進 (略) 邊界識別,重點對取水口位置、水域邊界、*域邊界、上下游邊界、 (略) 邊界、徑流補給范圍、引用地物等是否準確進行校核修正;無飲用水水 (略) 邊界矢量圖的應根 (略) 劃定方案和定界的范圍制作邊界矢量圖。
(2)界樁點預標注:在對反 (略) 邊界走向具有重要意義的點上,預標注界樁點位置, (略) 邊界上的以下位置應設置拐點界樁點; (略) 邊界順直段,為控制邊界走向,設置控制界樁點。
(3)界樁點編號:根據編號規則,分別對一級、二級、 (略) 進行編號。
3.外業調查測量
以勘界工作底圖為基礎,結合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數碼相機、觀測工具或其他輔助工具,對一 (略) 邊界、二 (略) 邊界、 (略) 邊界及界樁點位置進行現場調查,實地勘 (略) 邊界、界樁點位置, (略) 邊界兩側一定范圍內與勘界相關的地形、地物進行補測、修測。
4.界樁制作與埋設
包含界樁制作、標志牌制作、界樁埋設、標志牌安裝。
5.提交成果
勘界定標的成果類型包括數據庫成果、文檔成果和圖件成果。
(1)數據庫成果包含取水口、 (略) 邊界及界樁點在內的勘界定標矢量信息數據庫,采用Geodatabase(*.gdb)格式,屬性項中列明水源地名稱、水源地編碼、水源地類型、 (略) 級別等信息。水源地編碼按照HJ747執行。
(2)文檔成果
包含界樁點臺賬表和界樁登記表等界樁點信息登記表、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勘界報告等。
(3)圖件成果
集中式飲用水水 (略) 劃分及界樁點分布圖,以勘界后的正射影像圖為底圖,格式為PDF,色彩模式為RGB模式,分辨率不得小于400dpi。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用
項目費用按照協議總價結算支付,協議結算總價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該價格不因國家政策、市場價、*方經營狀況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此價款已包含但不僅限于人工費、運輸費、稅費、現場勘查、編制報告費、管理費、文本打印費、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等,除此費用外*方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財政資金到位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40%,即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
(2)完成所有約定工作量且驗收合格,財政資金到位1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的60%,即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
(3)*方申請*方付款前,應按照*方財務管理的要求向*方提供有效發票即稅率為【6】%的增值稅(t普通/¨專用)發票,否則*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不視為*方違約,由*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繼續履行,以下為*方發票信息:
單位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4)本合同費用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方應提供無付款障礙的對公賬戶,并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合作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其他與支付相關的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收款單位開戶名稱:
收款單位賬號: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方應在*方支付前【15】日書面通知*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應由*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知識產權
1.*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若因此產生相關糾紛,均由*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給*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方損失。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方的信息及*方向*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信息的知識產權屬于*方所有,本合同不作為任何知識產權的許可或轉讓的依據,*方不得以本合同的任何整體或部分以知識產權作為營利開展任何活動,否則由此給*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方承擔。
3.*方基于完成本合同工作而形成的所有成果資料的版權、專利、著作權、商標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歸*方所有,*方是該等成果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技術秘密及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未經*方書面同意,*方不得將本合同各類成果向*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擴散或公開發表、使用及提供給第三方?;诒竞贤黝惓晒纬珊蟮娜渴杖爰捌渌洕找鏆w*方所有。
4.*方利用*方提交的成果和其他意見等服務成果所創造完成的新的成果,歸*方所有。
5.*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由*方承擔。
第五條 無產權瑕疵條款
*方保證所提供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有產權瑕疵的,視為*方違約。*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方對其認為不合理的部分有權向*方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要求*方限期整改。
2.負責檢查監督*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驗收不通過【3】次,*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擔相應損失。
4.根據本合同規定,在*方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按時向*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5.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七條 *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合同規定的委托服務范圍內的項目享有管理權及服務義務。
2.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并保證在本項目范圍內管理及使用。
3.及時向*方通告本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及 (略) 理投訴。
4.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方的監督。
5.*方提供與本項目相關的內部信息、資料、協助的,*方認為*方提供的資料、協助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接收*方資料、協助時提出異議,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異議的,視為*方已經提供符合*方要求的資料、協助,*方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延期提供成果或為成果存有瑕疵抗辯。*方應妥善保管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完成工作任務后,應順序完整且無缺漏地交付*方歸檔。
6.*方選派合格的技術人員履行本次評價工作,按*方要求完成本次評價服務項目,除特殊情況并經*方書面同意,*方不得隨意變團隊人員。
7.*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轉包、轉讓、分包給任何第三方。
8.*方承諾具備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資質,并依法履行其對員工的各項法律義務,應按期發放員工工資,不得因拖欠工資、克扣工資、工傷事件等任何違法違規情形影響本項目的順利推進,由此產生的責任都由*方承擔,若給*方造成影響的,視為*方違約。
9.*方進行采樣等工作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政策,因*方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擔。項目驗收后,*方將全部過程及最終成果提交給*方。未經*方的書面許可,*方不得將項目內容轉包給其它任何第三方,否則視為*方違約,*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10.*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方的任務要求進行測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合格的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11.由于*方提供的測量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未通過評審的,*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并賠償對*方造成的損失。
12.在現場工作的*方人員,應遵守*方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
13.*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方有權要求*方承擔違約責任,且不支付費用。
14.*方承擔其工作人員的吃、住、行,并為其購買工傷等社會保險和意外險等商業保險。*方應對己方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因提供服務過程中*方原因造成的第三人人身、財產安全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工傷、休息期間事故的責任承擔,特別是高原反應引起的疾病、其他人為或非人為原因引起的事故,比如綁架、搶劫等。
15.*方不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拖欠第三方的費用,如因此致使*方被牽連或造成*方損失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負責賠償因此造成的*方一切損失。
16.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鑒定費、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交通費等)。
2.**雙方具有同等違約責任,如因*、*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對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損失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違約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且承擔違約責任即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3.*方遲延交工的,每遲延一日,應當向*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遲延超過【90】日的,*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4.除上述約定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要求*方承擔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及由此給*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方要求*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方應在期限內更正其違約行為并承擔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1)*方提交的成果經評審和驗收不通過的;
(2)未經*方書面同意,*方擅自泄露或允許第三人使用*方保密資料、本次成果及相關資料的;
(3)*方履行內容、提交的成果等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的情形的;
(4)*方所提供的成果出現重大誤差、失誤,給*方造成損失的或因*方原因相關方找*方承擔責任的;
(5)*方提供的成果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相關單位要求及行業標準的或成果缺乏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齊全性、合規性、合法性的;
(6)*方開展勘界工作時未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政策,致使*方被追責的;
(7)*方拖欠第三方或其工作人員費用,致使*方被牽連或追責的;
(8)*方擅自將本項目項下的義務分包或轉包給第三人的;
(9)*方未按約定完整退還 (略) 獲得的資料的;
(10)合同履行期間,*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1)*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內容的。
5.如有多種違約行為,可以多次計算違約行為,要求對方承擔多種違約行為的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
6.本合同所稱損失是指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得利益損失,由于該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聘請專家證人費用、差旅費、公證費、公告費等各項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時間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7日內向另一方寄送關于此種不可抗力時間及其持續時間的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者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6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方無法預料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的,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客觀情況,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本合同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方所獲得*方的一切資料、信息及相關成果*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方書面同意,*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和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采取不低于對其本身商業秘密所采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
2.*方及其工作人員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全部秘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方應告知并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合同之工作人員遵守本條之約定,若參與本合同之工作人員違反本條規定,*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未經*方書面同意,*方不得將*方提供的資料及有關技術、數據等信息和*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應用于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活動,并不得對上述資料進行復制、引用和發表。
4.*方不得擅自用*方提供的 (略) 面上做商業演示,以免發生泄密事件,否則*方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方及*方工作人員具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不成時,應提交*方所在地有管轄 (略) 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所涉事宜如需通知對方或司法機關需要送達訴訟法律文書的,可采取下列任意方式通知或送達,通知或送達時間以下列方式中最先發出的通知或送達的文書為準:
(1)以向對方聯系人電話發送短信,短信發出視為送達;
(2)以撥打對方聯系人所留電話通知,電話接通視為送達;
(3)以向對方聯系人地址發出EMS,EMS發出視為送達;
(4)以向對方聯系人電子郵箱發送郵件,郵件發出視為送達;
(5)以向對方聯系人發出傳真件,傳真件發出視為送達;
(6)以在西 (略) 境內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公告發出視為送達。
2.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的,應當提前【7】日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通訊方式進行通知即視為通知到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未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3.雙方共同確認:在涉及訴訟或非訴執行階段,上述送達方式適用于各個司法階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審、二審、再審、執行以及督促程序。同時雙方保證送達地址準確、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者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4.因受送達人在本協議所載通訊方式或聯系人信息不準確、通訊方式變更而未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送達文書未實際送達對方的,送達文書被簽收(無論被何人簽收)或被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
5.上述通知與送達條款系本協議中獨立存在的條款,本協議及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該條款的效力,雙方均須依約定履行通知與送達義務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開展項目過程中的*方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方負責,與*方無關。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方* 份,*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作為本合同重要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托方(*方) | 單位名稱 (公章) | (略) 珙縣 (略)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聯系人 | | |||||
地址 | (略) 珙縣 (略) (略) (略) 交叉口人社環保氣象業務大樓 | |||||
電話 | * | 傳真 | | |||
開戶銀行 | | |||||
帳號 | | 郵政編碼 | * | |||
服務方(*方) | 單位名稱 (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聯系人 | | |||||
地址 | | |||||
電話 | | 傳真 | | |||
開戶銀行 | | |||||
帳號 | | 郵政編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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